网友曝料
接到学生反映,在宁都县第四中学初二年级1班教师曾某,组织该班级在其家中对学生进行违规收费补课,据了解,这次补课整个年级只有该班组织,并且给学生讲补课教新课,开学后不再进行复习,毫无公平授课,迫使学生参加,在教育厅明文规定中除高二年级外一律禁止暑期违规补课这一情况下,该教师无视*府要求擅自组织学生补课。
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官方回复
关于“宁都四中初二一班暑假补课”帖文的回复
网友:
您好,日前您在“问*赣州”栏目反映“宁都四中初二一班暑假补课”帖文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帖文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宁教科体字〔〕号),本学期定于年7月15日结束,学生7月16日离校。
经核实,宁都四中学生已于7月16日离校。
7月16日至7月19日,宁都四中被设为“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宁都考区考点”之一,该校初二一班曾老师参与考务工作。7月20日下午,宁都四中召开全校教师会暨期末总结会。7月21日下午,该老师出于对该班学生的关心,同意部分学生到家里领取期末考试试卷,并要求订正错题,当天下午16时左右学生各自回家。7月22日以后,无任何学生到曾老师家里上课。该老师未组织学生补课,未提及暑期要补课的事宜,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年7月30日
来源:问*赣州
编辑:宁都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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