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永定苏区:共和国红色审判机构起源地》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永
远
跟
党
走
★建党★
98周年
★★-★★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
★前言★
闽西苏区是全国最早建立红色政权的地区之一,是中央苏区的半壁江山,是二十多年红旗不倒的革命堡垒。在开展土地革命斗争,建立红色革命政权的同时,闽西苏区的永定,最早进行了红色审判的伟大尝试,实现了由军政机关审理案件过渡到由裁判肃反委员会、裁判部审理案件的转变。共和国红色审判机构从永定苏区走来!
★永定早期近现代法制的宣传★
20世纪上半叶,即从清末经民国直至新中国成立,是中国法制的重大转型期,外国法不断引进中国,传统的中华法系逐渐解体,中国法制走向近代化,进而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这一历史进程,是在西方资本主义法律文化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撞击与冲突中展开的,并由此带来了西方法律文化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影响。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列主义。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更是极大地传播了民主与科学。受此影响,20世纪20年代初期,闽西大地新思想、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人们民主意识和革命思想日益觉醒,一批民主进步人士积极学习外国先进法律知识。以永定张鼎丞和龙岩的邓子恢、郭滴人、陈明等为代表,一批进步知识分子积极宣传民主革命思想,号召民众投入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为后来闽西各县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做了思想上的准备,为后来的共和国法制建设播撒了最早的种子。
大革命期间,地处闽粤交界的永定是北伐军东路军进军福建的主方向。国民革命军东征军为了争取民心,在永定发布了《告福建工友》《国民革命与农民》《为追悼东征阵亡同志告革命军人》等宣传民主与革命思想的宣传单、小册子。在此影响下,闽西各县先后成立了妇女解放协会,发布了《福建妇女解放协会章程》、《为国际妇女节告女同胞书》等文告,提出了“解放妇女”的思想。
20世纪二十年代,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下,风雷激荡,风起云涌。一切都昭示着一个社会巨大变革的时代已经到来。孙中山先生说: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个“大势”,就是民主与法治社会即将到来,就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不可逆转。闽西永定,风云际会,成了共和国红色审判的起源地。
★永定苏区创建首个红色审判机构★
年11月初,著名的“农民运动大王”彭湃领导广东海陆丰地区的农民武装,攻克了海丰和陆丰县城,13日至21日,海丰县城和陆丰县城相继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苏维埃政府,内设裁判委员。令人遗憾的是,该政权只存在短短的几个月,而且作为被兼职的裁判委员,既不是独立的机构,也没有发布任何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极其有限,显然说不上是我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
年5月,毛泽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的指示,在宁冈茅坪主持召开了中共湘赣边界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湘赣边界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共湘赣特委,毛泽东任书记。根据大会决议,5月下旬,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成立,袁文才任主席,设土地、军事、财政、政法四个部。政法部不是专门的审判机构。
闽西早在年,就有了共产党的组织,毛泽东主办的第六届广州农讲所,为闽西培养了党和农民运动的骨干。年夏,福建省第一个农村共产党组织———中共永定支部在永定上湖雷“万源楼”成立。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以后,我党进入了独立领导革命的时期。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发布了《告全体党员书》,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在这一总方针的指导下,年3月至6月,闽西党组织领导发动了震撼八闽的龙岩后田、平和、上杭蛟洋、永定等地的农民暴动。特别是永定暴动,规模最大,还建立了正规红军。
四大暴动后,为了“创造一个闽西暴动的局面”,年7月10日,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在《为永定暴动给中央的报告》中,表达了省委对永定暴动的决定,即派省委宣传部长王海萍前往闽西永定指导革命的同时,指示闽西特委“马上成立暴动委员会,以执委十五人组织之,同志占半数以上,团可派三人参加。暴委会设七处:(1)秘书处;(2)军事处;(3)裁判处;(4)财政处;(5)宣传处;(6)交通处;(7)谍报处。军事、裁判、财政三处可设委员会,主席由执委兼之。”同日,省委以“西字第一号”的文件,致函中共闽西特委,指示“马上成立闽西暴动委员会,下设裁判处”。7月19日,根据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的指示,省委宣传部长王海萍等在永定培风(今培丰,下同)制定了《永定太平里秋收暴动计划》,在暴动委员会内设立“裁判处”,永定高陂和兴人廖志德为主席。8月,福建第一个红色政权———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在金砂金谷寺成立,内设裁判处,张德茂任主任,这是我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也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年5月下旬,红四军第二次入闽。在三打龙岩城期间,红四军攻克永定。在红四军在永定活动期间(年5月23日至6月3日),太平区苏维埃政府在培风西灵庵成立(次年迁至永定高陂西陂双寿堂),内设裁判部,原太平里秋收暴动委员会裁判处主席廖志德为裁判部部长。年8月,根据《苏维埃组织法》,裁判部改为裁判肃反委员会,廖志德任裁判兼肃反委员会主任,创办了太平区革命法庭、临时拘留所。同年6月,中共黄田乡支部、黄田乡苏维埃政府在太平区黄田乡茂龙楼成立,楼主之一的陈其先任乡苏裁判委员。此后,根据年8月15日中共闽西特委颁布的《苏维埃组织法》,陈其先在茂龙楼创办了群众法庭。
苏区司法审判机构的内容与形式始终是随着苏区的历史任务而开展的,机构不断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大体在年10月至年5月,永定、上杭、连城、长汀等县相继建立了县、区苏维埃政府,下设裁判部。在县级裁判机构中,永定也早于全国其它苏区。年10月25日,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在湖雷庆兴寺成立,下辖秘书处和财政、经济、裁判兼肃反、军事、土地等五个委员会。永定县革命委员会委员、年永定暴动期间金丰农民武装暴动重要领导人谢献球(湖雷石岭村人)任裁判兼肃反委员会主任。此后,赖桂祥、郑扬端、郑学坤、熊任新、郑醒亚、廖镜涛、沈国贤、李秉清等先后担任永定县苏的裁判部长。
年3月,闽西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龙岩召开,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通过了《苏维埃政府组织法》,发布第一号布告,在工农兵代表第一次大会执行委员会下设裁判肃反委员会,原永定县苏裁判兼肃反委员会主任谢献球当选为执行委员兼裁判肃反委员会主任。大会通过的《裁判条例》规定:闽西、县、区、乡各级苏维埃政府的裁判委员编制数为5人、3~5人、1人、1人;闽西及县两级委员任期一年,区乡两级代表任期六个月。年11月27日,闽西苏维埃政府改选,林一株为常委、秘书长、裁肃委主任,年5月专任肃反委员会主席。
年3月18日,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长汀召开,成立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为张鼎丞。在省苏维埃政府内,设裁判部,永定金砂人张华先为首任裁判部长。福建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先后管辖二十多个县级裁判部,是中央苏区成立最早、所辖区域最大、人口最多的省级审判机构。它的成立,标志着法律手段与政治手段、军事手段已经成为苏区三大革命斗争形式。作为临时司法机关,苏区裁判部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受地方本级苏维埃政府领导,又归中央司法部领导,执行审判和司法行政的职权。
这一时期,苏维埃政府将裁判部和肃反委员会合并为裁判兼肃反委员会,至年9月才将裁判部和肃反委员会真正分开。在苏区刚刚形成之初,肃反委员会对内加强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对外打击反革命势力,起到了积极、进步的作用。但是,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在李立三冒险主义路线、王明“左倾”错误路线的指导下,从年1月开始,在林一株任闽西肃反委员会主席期间,闽西开展了一场所谓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以惩办主义代替党的政策,既未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又大搞刑讯逼供,酿成肃“社党”的旷世奇冤。
★永定苏区建立最早的红色法律框架★
在闽西苏区政权建立以前,闽西大地“黄、赌、毒、匪”盛行。苏维埃政府建立以后,国民党反动派视苏维埃政权如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在军事“会剿”的同时,还进行严密的经济封锁。一些不法商人和反动分子乘机破坏金融秩序,给苏区建设带来极大的破坏。红色政权内部也产生了一些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如何保障我党民主建政的进行?闽西党组织在毛泽东等优秀共产党人的指导下,找到了法律手段、政治手段、军事手段这三把“钥匙”。其中法律是保障。
苏区法律文件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决议、决定、通知、布告、传单、标语等形式存在的简明通俗的法律文告,二是标准的法律法规条文。后者又分为国家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
中央苏区时期,为了健全司法审判程序,各级苏维埃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多部各种法律法规。其中,永定由于苏维埃政权建立在全省最早,在成立红色审判机构的同时,也颁布相关法律,作为审判的条文准则。
年8月,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通过并颁布《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和《婚姻条例》。遗憾的是,《肃反条例》仅散见于张鼎丞等同志的相关回忆材料,未见全文。在分田分地过程中,为了尽快分完土地,张鼎丞、邓子恢等确定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办法。永定溪南区是全国最早进行土地革命的地区之一,溪南区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人最早制定的土地革命纲领之一,它比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早了四个月。红四军入闽期间,毛泽东在闽西广泛开展农村调查,吸收溪南分田成果,并以红四军政治部的名义发布了《土地法》。
红色法制的制定有一个自下而上的渊源。从未见全文的年8月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颁布的《肃反条例》,到年2月永定县、龙岩县分别召开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均颁布了《裁判条例决议案》,再到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颁布《裁判条例》,最后年6月9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集大成,颁布了《裁判部的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可以看出审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个从区、县到地(省)再到中央的演变过程。
年10月25日,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着手整顿社会秩序,发布了《十大施政纲领》,明确规定“严厉禁烟、禁赌”。谢献球领导的裁判兼肃反委员会雷厉风行,短短数月还永定苏区一个清清爽爽的社会秩序,为次年成为闽西第二、三次反“围剿”战争的经济、政治、军事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永定苏区形成早期审判经验★
闽西苏区外有国民党军的封锁,内有反动势力的破坏;既要开展军事斗争,又要进行经济建设,就迫使苏区司法审判机关“乱世用重典”,建立了以打击反革命、惩治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最早最完整的司法程序,完成了打击敌对势力,保卫人民群众,巩固苏维埃政权的使命。
一是把握没收的“度”。在太平里秋收暴动中,裁判处执行革命纪律,没收革命对象的店资、家财、粮食的时候,适当留下相当一部分,给他们一条活路,不把他们推向对立面;镇压对象也是有的放矢,既不姑息养奸,也不草菅人命。
二是公审制度。年5月下旬,红四军第二次入闽。在三打龙岩城期间,攻克永定。毛泽东在永定南门坝主持召开万人祝捷大会,发布了七言体布告《请看张贼遁民的罪状》,控诉湖雷民团团总张遁民等人的反革命罪行,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极大地震慑了反动势力,达到了审判的初衷。
三是有法可依。如前所说,《裁判条例》等等,均为永定苏区首创,进而被闽西工农兵“一大”确认并颁布实施。
四是开创人民调解的先例。太平区黄田乡苏的裁判委员陈其先创办了群众法庭。调解不成,再以民事案件处理。他调解的经验,一是利用家训家规和宗族观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二是依托苏维埃的律法,特别是裁判条例,使得太平区的人民调解为恢复苏维埃的经济社会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是首创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权纪检和裁判合一体制。在湖雷的下丰第八区松藩乡,年乡苏成立了“纪律裁判委员会”,这是全国唯一一例纪检、裁判合一机构,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永定苏区出色的红色审判实践,涌现出一批杰出的红色审判先驱。闽西苏维埃政府、福建省苏维埃政府的第一任裁判部长都是永定走出来的。
谢献球(~),又名宪球,永定湖雷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年,在东乡公学接受到革命思想教育。年冬北伐军克复永定后,在家乡建立农民协会,开展革命活动。年10月,由卢其中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陈东红光社中共支部成立,被选为委员。年6月当选为金丰暴动委员会委员,参加领导金丰暴动,永定暴动后转入金丰大山坚持游击斗争。年10月永定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当选为县苏维埃政府执委、裁判肃反委员会主任。年3月,又当选闽西苏维埃政府执委,兼首任裁判肃反委员会主任。5月,任永定县第三届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县军事委员会主任。不久,调任平和县委书记。10月,永定游击总队成立,又调回永定任总队政委,与总队长阮振鹏合作,建立了3个大队,共有余人枪,开展保卫苏区的斗争,11月上旬当选为闽西特委委员。年春坚决反对在“肃社党”运动中乱捕乱杀,4月被冠以“社党”分子罪名不幸遇害。新中国成立后,被追认为烈士。
张华先(~),永定金砂人,张鼎丞胞弟,高小毕业。年3月23日,当选为福建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省苏主席团成员、第一任裁判部长。张华先在领导福建司法审判工作期间,总结出先进的审判经验:一是要求各级裁判部废除一切肉刑,用口才上的技术工夫来审问犯人,要求各级裁判部多方搜查材料,证实犯人的犯罪行为,依法裁判;二是审判案件力求材料翔实,依法办案,要求下级裁判部送犯人上来时要附有案卷和材料,对于只有一个名单,或者只是简单的写“反动土豪”“反动富农”“侦探”“土匪”等等极简单名词的,概不接受,发回原来裁判部补齐相应案卷和材料;三是对于各县裁判部送来省苏裁判部批准的死刑案件,要求各县裁判部把案卷的原有材料和证据全部送来,对原有材料和证据进行仔细核实后,才会进行批复。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重审,从而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了苏维埃的司法公信。
★共和国红色审判机构从永定走来★
永定苏区的红色审判机构和经验推广到闽西和中央苏区。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瑞金成立,设立了最高法院、临时最高法庭。董必武为最高法院院长,何叔衡为临时最高法庭主席,梁柏台为最高法院最高法官。
长征胜利后,最高法院随中央机关到达西北,在西北办事处的领导下继续开展审判工作。“七七事变”以后,最高法院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后,弘扬、传承苏区红色审判经验,积极开展司法审判工作,实行公开、陪审、辩护、回避、死刑复核等制度,坚持重证据轻口供等原则,还根据边区实际情况,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便利群众诉讼。边区的审判工作为巩固和促进抗日大局并最终取得抗战胜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解放战争初期,各解放区基本沿用抗日根据地的审判原则和审判制度。各解放区大多在军事机关内设立军事法庭或特别法庭,审判汉奸、叛国分子。年8月,中国共产党在第一座获得解放的省会城市哈尔滨设立了哈尔滨市地方法院。年5月,中央决定合并晋察冀、晋冀鲁豫两个解放区,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华北人民政府下设华北人民法院,共审理、复核刑事、民事案件件,完成了接收晋冀鲁豫、晋察冀两边区高等法院等重要任务。华北人民政府在其存在的13个月期间,先后制定颁布了多项关于政权、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一些新解放的大中城市纷纷设立特别(军事)法庭,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之下,负责反革命犯罪案件的审判。
年10月31日,在华北人民法院基础上组建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民盟中央主席沈钧儒为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
20世纪初期是中国民主与法治步入现代化门槛的重要时期。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英雄的永定儿女有幸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在开展土地革命的光辉实践中,在共产党的指导下,率先创办了红色审判机构,并使之走向全国苏区,走向共和国。
我们立论“法制摇篮”,不在于某个法制机构是否第一,而在于法制的各项综合指标,是否机制较早、机构成套、制度完善、有所作为,等等。否则,就会以偏概全,一叶障目。闽西特别是永定苏区作为共和国审判机构的起源地,也是我党早期探索法治道路的第一块试验田。共产党领导建立的苏维埃政府,开展人民司法理念的初步实践,进行民主执政的伟大实践和理论探索,稳定了社会秩序,增强了经济实力,改善了民众生活,保证了苏维埃公民享有最充分的民主。永定苏区红色审判的积极探索与光辉成就,为新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立,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和精神财富。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郭盛元
课题组成员:吴锡超王江龙周靖芬
(摘自《红色文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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