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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还能共享
对!
这种新事物已经出现
而且还得到不少农民的支持!
“共享村落”,是指村集体或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交易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首批“共享村落”50户房源,按照区里的安排,由村里组织人力用半个月时间排查出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农民均有出租意愿。
农民个人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书》,经区农业管委会备案后,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完成后,90%出租费用分配个人,1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益,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建设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不变,出租的只是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如同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交付租金便可在规定时限内获得使用权。
今年71岁的方先生是“共享村落”首次签约的客户,他租赁一间期限为20年的房屋用于养老。“我惦记这件事(农村养老)已经五六年了,就想和老伴儿找个安静的、环境好的地方养老,经过多处考察,‘共享村落’正合我们的心意。”方先生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后,也享有对房屋的新建权、改建权、转让权、经营收益权等权益。
哪些人可以申请?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共享。
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北京、海南等地的“共享农庄”做出示范。
▍内容来源:综合陕西日报、华商报等
▍综合编辑:宁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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