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打击整治网上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遏制当前网上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态势,维护居民身份证正常使用和管理秩序,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宁都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上买卖居民身份证行动。
现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关线索,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拨打举报电话、投递举报信或到就近公安机关直接反映:
(一)买卖居民身份证的;
(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三)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四)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五)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六)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以及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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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平台:“宁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