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宁都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宁都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一般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特殊岗位先面试后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与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面试分值各为分,总成绩为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一般岗位67名,特殊岗位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2《宁都县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需求;
4.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纪*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现役*人;
4.本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5.年7月底未毕业的高校生;
6.法律法规和*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
(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
(2)考生所学专业及专业分类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1月版)为准,对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为类别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
2.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3月12日(注:3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18周岁以上是指年3月1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户籍条件
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限宁都户籍或宁都生源地人员方可报考。宁都户籍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4.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
报考设有“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还必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号)文件所明确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
5.其他条件
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委、*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尚在服务期内的未转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赣州市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