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某网友反映:年5月底,小孩去宁都县赖村镇中心卫生院看病,回来服用该卫生院开的一副药物后,发现药物是过期的。
6月3日,宁都县“五型”办回复:县市场监管局对宁都县赖村镇中心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将全部超过有效期药品予以扣押。针对赖村镇中心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县卫健委将在全县卫健系统对该院院长等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如下:
年6月3日您反映的“宁都县赖村镇卫生院售卖过期药物”帖文收悉,我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年5月30日上午10:00左右,您的亲属因“腹部不适”到赖村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门诊就诊,经医生检查后诊断为小儿急性肠炎,并开了三天的中药配方颗粒。患儿亲属当天准备将调配好的中药配方颗粒给患儿服用时,发现其中有三味已过期,分别是:1.广巷香(生产日期为年9月1日,有效期至年8月);2.陈皮(生产日期为年2月22日,有效期至年1月);3.麦芽(生产日期为年6月15日,有效期至年5月)。随即患儿亲属将药品过期的情况电话告知了赖村镇中心卫生院开处方的经治医生,经治医生嘱咐其先不要服用过期中药配方颗粒。6月1日上午10:00左右,患儿家属到赖村镇中心卫生院要求退还全部费用,院方也将全部费用退还给了家属。
县市场监管局对宁都县赖村镇中心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将全部超过有效期药品予以扣押。针对赖村镇中心卫生院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到位、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卫健委将在全县卫健系统对赖村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等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对本单位所有药品管理的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用药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管理各种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宁都县赖村镇中心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从严处置到位,并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宁都县“五型”办
年6月7日
来源:大江网
综合:微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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