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机构改革,单位职能移交变更,根据新《消防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大队年4月22日(含)后审批的下列建设工程行*许可法律文书予以撤回,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工程名单: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法律文书
审批时间
备注
1
医院
医院综合住院楼地下停车场扩建部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情况登记表》宁消设备字〔〕第号
年4月26日
消防设计备案
2.收回上述已发的法律文书原件。
3.上述法律文书及其复印件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4.上述建设工程的消防行*许可结论以住建部门重新发放的法律文书为准。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代章)
年8月23日
来源:宁都消防整编:宁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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