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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4 17:11:00

尊敬的浮梁计氏及全国计氏宗亲:

大家好!

中华计氏,源远流长。浮梁计氏,计然之裔,望出京兆。自先祖计梅于唐大中六年(公元年)迁居浮北新定乡西里双溪(今经公桥镇港口村)以来,聚族而居,繁衍生息,已历余年。期间唐有散骑常侍计伸,有朝请大夫承旨侍御史计通叔;宋有进士朝奉大夫计衡,曾与朱熹前后任,为本县理学家朱宏之师,又有安徽泾县知县计黉;元有赣州宁都州同知计初;明有本县训导计希孟,于洪武初年主修浮梁县志,有进士广西按察使计澄、进士德安知府计昌、浮梁历史上首位解元刑部主事计礼等先德贤良。子孙繁衍至全国各地,近则东至、鄱阳、彭泽、望江等地;远则武汉、云梦、宁波、含山等地。

我们浮梁计氏文化积淀深厚,文物古建遗留丰富,如唐代的双溪寺庙楞严院,由计通叔开山创舍,“卓超群宇,辉华上方”;明天顺六年建于浮梁县西隅,“高敞雄丽,冠于一邑”的解元楼,以及解元坊,系当时地方*府因计礼得中解元,为鼓励学子而建;清代西里(今经公桥镇源港村)山崖上的聚秀阁,是我们计氏所造。这些建筑,都有名人作记,传于后世。此外,我们浮梁计氏一直藏有完整的宗谱并收录有大量相关文献,存有部分出土圹志,还有唐以来祖宗坟茔、宗祠古建亟需作为文物请求保护。我们浮梁计氏,历代尊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中华传统文化理念,耕读持家,名人辈出,文献丰富,流传有序,是中国传统儒家农耕文明的一个典型范本,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全国各地计姓多源于浮梁,或与浮梁有关。浮梁计氏聚居人口多,历史长,目前还有许多史料、文献急需我们去挖掘、整理、研究。

我们作为浮梁计氏后裔子孙,应该要共同守护和弘扬我们历代先祖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为更妥善完整的整理和保存浮梁计氏历史文献,更全面、深入研究浮梁计氏历史名人及溯源全国各地计氏,更好地寻找申请保护浮梁计氏历史文物,以及探讨在可能的情况下如何恢复、重建浮梁计氏历史建筑,同时也为了便于跟全国各地计氏广泛交流,扩大研究视野。经商议决定成立“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这项“益在当今,泽荫后世”的文化交流研究平台。经向*府有关部门申请,我们研究会已经得到了浮梁县史志档案馆的批复,现诚邀浮梁县及全国各地对计氏文化有研究者,或喜欢计氏家族文化,以及愿意为计氏文化做贡献的宗亲,共同加入研究会会,一起共同为“中华计氏”崛起而奋斗。

联系人:计学善

计钦鹏

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筹委会

年07月27日

附一:关于成立“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批复文件

附二: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为计氏文化学术性、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文化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团结族人中文化研究的工作者、爱好者、支持者、管理者,挖掘计氏文化遗产,弘扬计氏宗族传统文化,发展中华民族文化事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策,尊祖睦族,爱家爱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理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的路线、方针、*策,*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较有影响;

(三)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积极热心于本会工作。

第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职权:

(一)召集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重要财务支出的审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并交理事会议或会员大会决定;

(三)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负责日常的财务开支;

(五)处理会长交办的日常事务。

第五章财务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会员交纳(初定会费元/年);

(三)存款利息及其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移交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议。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浮梁县民*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三: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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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浮梁县计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批复◇

◇历朝计氏进士简述◇

◇浮梁計氏49~57世世系图◇

◇浮梁京兆计氏南迁始祖(46世)唐池州太守彦锺公◇

◇浅谈“计姓”源流说◇

◇浮梁县港口第十八届《计氏宗谱》续修圆谱盛典◇

◇浮梁计氏应邀赴浙江参加宁波市蔡郎桥计氏圆谱盛典◇

◇浮梁计家人的根“经公桥镇港口村”◇

◇浮梁县计氏总祠《元会堂》◇

◇浮梁计氏分支之湖北武汉汉阳计氏◇

◇浮梁计氏五十三世祖彦纲公支(60~81)世迁徙汇总表◇

◇浮梁计氏分支之安徽东至香隅鹤延冲计氏◇

◇浮梁计氏54世松公支堂号汇总◇

◇浮梁县源港下村計氏宗祠◇

◇浮梁計氏锡公支(54世至87世)迁徙汇总表◇

◇浮梁计氏分支之经公桥镇源港下村计氏◇

◇华夏計氏第一人(浮梁计氏开基鼻祖越大夫计然公)◇

◇浮梁计氏分支之经公桥镇梓里计氏◇

◇浮梁计氏历史之三百年的“仕宦家族”◇

◇浮梁计氏聚居地之一源港村简介◇

◇浮梁计氏分支之江西鄱阳县长溪计氏◇

◇浮梁计氏分支之经公桥镇源港上村计氏◇

◇浮梁计氏分支之安徽望江白沙洲计氏◇

◇浮梁县源港上村計氏宗祠◇

计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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