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老板克扣暑假工工资”贴文回复
网友:
近日,“反映老板克扣暑假工工资”贴文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8月1日至年9月25日,江西领丰电子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有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由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续雇佣了名劳务工(学生工)输送到江西领丰电子有限公司务工。劳务工(学生工)主要来自赣州市、抚州市、吉安市等周边市县,按时计薪。实际用工时间为年8月3日至年9月23日,期间有劳务工(学生工)陆续辞工或自离,结算工资时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月扣除每人水电费60元、保险费50元和管理费50元;辞工的劳务工(学生工)已结算全部工资;自离的劳务工(学生工)另需按《劳务派遣协议书》扣除元/人/日的代通知金;另有部分人员扣了元“服务费”(《劳务派遣协议书》中未说明,江西领丰电子有限公司不知情)。扣除相关费用的劳务工(学生工)不服,遂在网上发帖寻求帮助。
二、处理情况
江西领丰电子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内容已将劳务工(学生工)的工资及管理费用于年9月30日全部转至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友反映扣费问题系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单方行为。网友发帖后,江西领丰电子有限公司立即与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督促其已经全部退还54名暑假工每人元的“服务费”。截止目前,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在办理水电费等相关退费手续。
三、意见和建议
因劳务工(学生工)与惠州市添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调整,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7日
网评
54*=43元,这个中介真会玩!若没有人投诉,这4万多块就直接黑了!
从宁都县人社局的回复来看,雇佣不适用于《劳动法》,那意思是说,这些人如果有劳资纠纷,人社局不管!建议人家走法律渠道。哈哈,真要集体起诉,那得多费劲?一个人元,而且都是学生,没有家长怎么可能打这个发起这个诉讼?你能找到多少人来参与这个起诉?
看来打暑假工还是得看个人造化了,遇到好中介还行,不然你就成现代版杨白劳了!难怪劳务派遣这么盛行,原来是需工方为了避开劳动纠纷,有什么事,你找中介!不是我叫你来打工的!
网友再次曝料
来源:清廉赣州
综合:微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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