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违法行为人钟某梅等三人被依法行*拘留,违法行为人杨某亮等三人被依法行*处罚;以上两个足浴(沐足)店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
11月16日,梅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县城某民房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现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邓某和温某行。经查,邓某和温某行约定以20元的价格提供色情服务。目前,违法行为人邓某和温某行均被依法行*处罚。
11月16日,梅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卖淫嫖娼人员刘某兰、胡某辉。目前,刘某兰被处以十五日行*拘留、胡某辉被处五日行*拘留。涉*涉*违法犯罪
不仅败坏社会风气
而且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对“**”违法犯罪
宁都公安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
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来源:宁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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