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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 1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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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府办发〔〕44号


  赣州市人民*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教育中心、医疗养老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府,市*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实施方案》《赣州市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实施方案》《赣州市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实施方案》《赣州市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实施方案》《赣州市建设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市*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赣府发〔〕41号),加快推进全省金融次中心、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赣府发〔〕41号)的支持举措,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金融发展规律,转变金融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区域金融平台集聚高地,构建具有区域集聚辐射效应的金融机构体系,培育功能完备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打造区域金融创新示范中心、搭建宽领域的区域金融开放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把赣州打造成为省内及周边地区有较大影响力、吸引力、辐射力的全省金融次中心、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发展目标


  (一)发展阶段(-年)


  重点发展本地金融业,夯实产业基础,金融业主导产业的地位更加稳固,到年,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7%,金融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达10%。


  ——金融机构体系更加完备。打造集银行、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等牌照的金融体系,法人金融机构实力进一步加强,驻市分支机构种类更加多样。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向县域布设和延伸网点,形成全覆盖的金融服务网络。


  ——金融市场更加活跃。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实现均衡发展,到年,全市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保费收入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达20%以上,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以上,累计完成债券融资亿元以上。


  ——产融合作更加紧密,*银企合作更加融洽。力争到年工业贷款余额占比达12%以上,小微企业、“三农”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贷款额度不低于上一年度。


  ——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金融领域褒奖守法诚信和惩戒违法失信氛围更加浓厚,地方金融安全稳定运行。


  赣州市金融业年发展目标


  (二)渗透阶段(-年)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赣州市法人金融机构在周边地市布局分支机构,并依托地缘优势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向周边地市进行金融机构体系渗透和金融资本渗透,逐步扩张金融业务。同时,积极推动周边地市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与周边地市沟通交流的金融渠道,努力把赣州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投融资形式多样化的综合型金融资本集散地。


  (三)辐射阶段(-年)


  引导赣州市金融机构加大对周边地市的投融资力度,形成有效的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半径,推动赣州与周边地市交流模式与交流机制加快成型,金融业务同城化程度日益提高,与周边区域经济发展开始步入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力争到年,将赣州建设成为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运作市场化、金融业务全国化、金融管理法制化、金融手段现代化,立足赣州,辐射四省周边地市的全省金融次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区域金融平台集聚高地


  1.高标准规划建设金融商务核心区。在蓉江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赣州金融商务聚集区,大力吸引省级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入驻,建设机构门类齐全、金融功能完备、配套服务优良的金融商务核心区,打造区域性金融机构集聚高地。〔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


  2.大力发展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加快推进赣州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建设,创新发展区块链技术及其相关产业,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支持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开展招商,重点引进区块链基础技术研发、场景运用以及金融科技企业,打造区域性区块链金融产业创新高地。〔牵头单位: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


  3.支持发展特色金融平台。支持南康区依托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园、基金业呼叫中心等,大力发展金融后援服务中心;支持章贡区赣州苏区振兴并购基金园、赣南苏区企业路演中心等金融平台发展;支持定南县大唐融合呼叫中心的服务外包产业项目尽快落地,打造保险业务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特色金融街区等。〔牵头单位:章贡区、南康区、定南县人民*府等按职责分工;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


  (二)构建具有区域集聚辐射效应的金融机构体系


  4.争取全牌照法人金融机构体系。做大做强赣州金融控股集团,逐步整合市属金融资产和股权,实现多领域发展、多牌照的控股经营。推进赣州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综合实力,尽快争取上市;支持瑞京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增强不良资产处置能力,鼓励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业务,力争三年内综合实力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前列;加快推进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的设立;做大做强金盛源担保集团,支持其开展业务创新,鼓励县(市、区)担保公司加入金盛源担保集团。加快推进瑞京人寿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推进稀有金属交易所重组工作。培育发展信托、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商业保理等金融业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赣州银行;责任单位:瑞金市人民*府、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市财*局、赣州发投集团、赣州稀土集团、赣州交控集团〕


  5.大力引进各类持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各类大型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争取农发行实现县域全覆盖,鼓励证券机构在我市设立分公司,对符合*策条件引进的机构,按照奖励*策及时兑现。积极引进和组建各类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评估、评级、征信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不断丰富我市金融业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


  (三)培育功能完备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


  6.大力发展信贷市场。落实稳健中性的货币*策,保持信贷总量增长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贷款总量和增量在全省排第二、在周边地市排第一,增速高于全省和周边地市平均水平。积极争取法人信贷规模向赣州倾斜,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争取驻市银行加大对赣州的信贷投放,在系统内占比达全省的15%以上;加强与*策性银行的对接,积极争取提升贷款审批、放款、用款效率,在项目融资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上给予倾斜。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考核,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六大攻坚战”,加大对“两城两谷一带”等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全市工业、科技、旅游贷款余额占比逐年提高,力争到年末工业贷款占比达12%以上。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的信贷支持,确保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贷款额度不低于上一年。〔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市财*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旅发委〕


  7.大力对接资本市场。认真抓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到年,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以上,实现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上市公司、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全覆盖。力争五年内每个县(市、区)均有一家以上上市公司。支持已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并购,到年,力争全市上市公司直接融资累计突破亿元,证券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市工信委、市财*局、市中小企业局〕


  8.大力发展债券市场。鼓励市、县国有企业纵向合作做实企业资产,增强融资能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县(市、区)平台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力争两年内所有县(市、区)均有一家AA级以上企业。充分挖掘债券发行空间,支持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境外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支持科技企业发行双创债、集合债;支持中小型绿色企业发行绿色集合债;支持贫困县发行扶贫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市财*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9.大力发展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脐橙、油茶、蔬菜等特色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进科技保险工作,探索首台(套)保险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大力发展环境污染、医疗服务、校园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七大高危行业领域试点。加大与保险企业合作交流,大力推进“险资入赣南”,争取更多保险资金落地赣州。〔牵头单位:赣州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粮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果业局〕


  (四)打造区域金融创新示范中心


  10.争创全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争取创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推动金融机构向社区、乡镇延伸服务网点,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快普惠金融服务示范点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力争年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村全覆盖,推进各县(市、区)建设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金融服务示范点。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推进“产业扶贫信贷通”等扶贫产品发放,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高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专项教育活动,多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局、市扶贫移民办、市金融工作局、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


  11.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加强与商业保理机构合作,发展供应链上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各类抵(质)押贷款创新,支持企业利用抵押物剩余价值进行顺位抵押,推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发展涉外金融,推动赣州港、赣州综保区开展跨境金融业务,鼓励企业境外投融资,积极争取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交易试点,发展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发展科技金融,支持设立科技支行,推广“科贷通”等信贷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2.推进县域金融改革。推动南康、兴国、崇义等开展县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和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强化金融服务,盘活金融资源。完善县域金融机构体系,力争每个县(市、区)达到“八个一”目标:至少有一家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证券营业部、上市企业、还贷周转金公司、*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优质小贷公司。〔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南康区、兴国县、崇义县人民*府,市财*局、赣州银监分局〕


  (五)搭建宽领域的区域金融开放合作机制


  13.深化金融开放合作。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部门的对接合作,深化与深圳、广州、厦门等地金融合作,加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广州证券、资本市场学院等的合作。深入开展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著名高校及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驻市高校的合作,加强赣州市金融研究院建设,大力支持金融研究院开展引才引智工作,柔性引进国内外金融人才,努力打造区域性金融研究中心、培训中心、执业资格考试中心,探索筹建红色金融教育培训基地,定期举办金融论坛、金融会展。探索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赣州金融商会”。〔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联、市金融研究院〕


  (六)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14.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在相关部门间的交换共享。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县域全覆盖,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强化市县联动、信用宣传、信息公开、失信事件反馈与处理,在金融领域营造褒奖守法诚信和惩戒违法失信氛围。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


  15.严格规范和整顿金融秩序。大力整治金融乱象,坚决取缔无牌照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严禁持牌机构超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开展农民信用合作业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做好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化解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配合,重点打击金融诈骗、地下钱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非法金融业务。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


  16.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狠抓金融“四项制度”落实,加快还贷周转金流转速度,推广符合*策条件的无还本续贷、循环贷。鼓励县(市、区)*府或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风险缓释基金、共同担保基金、补偿贴息基金等,市本级在“两城两谷一带”等领域设立至少1支产业基金,力争设立3-5支天使投资基金;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至少设立1支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继续推进“五个信贷通”实施。推进融资担保体系综合改革,进一步做大*府出资融资担保公司,放大担保倍数,合理控制担保费率。〔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市委农工部、市工信委、市财*局、市科技局、赣州银监分局〕


  17.积极争取国家、省金融部门的支持。条件许可下,争取支持赣州发展全牌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体系,省里发起设立的省级金融平台优先到赣州注册落户,帮助赣州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争取人民银行南昌中支再贷款、再贴现等额度向赣州倾斜安排,扩大赣州法人金融机构和驻赣州各银行分支机构的信贷规模;支持赣州在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全省各类金融产品创新优先在赣州进行试点,复制推广;争取各省级金融机构支持驻赣州分支机构入驻我市金融集聚区。〔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局、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推进小组负责本实施方案的推动、落实和督办。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经费扶持。市、县两级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信贷结构优化、金融机构引进设立、企业股改、挂牌上市、金融人才引进等工作,强化对全省金融次中心、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经费扶持。


  (三)加强人才保障。加快金融人才培养、交流和引进。利用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引进培养一批金融业领*人才以及行业专业人才。健全金融机构与地方*府双向挂职的常态化机制,从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选派优秀金融管理人才充实到县(市、区)*府、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挂职;从县(市、区)*府、国有企业选派干部到金融机构挂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


  赣州市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府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赣府发〔〕41号)和赣州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赣市府办字〔〕34号)要求,确保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高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引领,通过打造大商圈、建设大市场、发展大物流、联通大通道,全面建成区域内“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中心、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中心、进口木材集散中心、公铁海空多式联运中心、进出口货物中转中心、跨境电商中心、国际航空快件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工业制造采购与物流中心、商贸物流大数据中心、钨和稀土有色金属交易中心、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国际贸易中心、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把赣州打造成为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中流通效率最高,物流成本最低,服务体系最完善,商贸环境最好,辐射力最强的区域性高质量商贸物流中心。


  二、发展目标


  紧紧抓住我市被商务部等八部委确定为全国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的契机,积极争取*策、资金项目支持,探索适合我市的供应链发展技术和模式,推动我市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探索供应链治理新机制新模式,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我市企业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和整合,实现产业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绿色发展。


  到年,初步建立与商贸服务业相适应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农村配送有效衔接,区域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的商贸物流网络;培育一批适应商贸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贸物流服务主体,较好满足城市供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等物流需求;基本建成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力争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社会物流总额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4%以下,为积极争取设立中国(江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赣州片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到年,我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完全形成,全市商品销售和货物流通总量超过中部地区城市平均值,实现城乡配送全覆盖,商贸物流标准化率达到%,实现智能仓储和智慧物流,重点产业实现供应链管理运营。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大商圈


  1.加快建设城市核心商圈。按照“全省一流,国内知名”“五区联动”的目标要求,加快建设和形成章江新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高铁新区、赣州综保区、南康家居小镇等主城新兴商圈;重点打造赣州现代会展中心、高铁站前商务中心、沃尔玛、杉杉奥特莱斯国际产品交易中心、南康家居小镇文商旅聚集区,规划建设“五区”中央商务区;依托“全域旅游”,打造集旅游休闲、购物消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于一体的大型商贸综合体;提升优化南门口、国际时代广场、九方、万盛、华润中心、中创国际、火车站等成熟商圈;完善商圈服务业态,形成“业态复合、功能完善、景观塑造”的商贸服务集聚区。到年,中心城区建成大型商贸综合体10个以上,五星级标准酒店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旅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加快形成大型交易市场集群。按照“一核两翼”的发展格局,加快规划建设“瑞兴于”和“三南”商贸物流聚集区。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建设华东城、中农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完善赣州综合商贸物流园等重点专业交易市场,打造赣州快消品、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和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国家级、省级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等项目和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和电商产业聚集区的建设,打造一批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为一体的现代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覆盖全市的批发(零售)市场格局。到年,全市实现年交易额亿元市场力争达到20个以上、10亿元大市场达到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农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赣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二)联通大通道


  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与边境经济合作、跨境经济合作,鼓励更多的本土企业“走出去、请进来”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海外仓等,着力把赣州打造成为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中心、公铁海空多式联运中心、进口木材集散中心,构建赣亚欧大陆桥新通道。加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和内河航道的规划和建设,增加交通基础设施线网总规模,增加网络覆盖密度。加快实施通道连通工程,强化赣州和海西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的通道建设,构建区域内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内畅外联的综合运输大通道。


  完善区域铁路网。加快昌赣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建设,推进瑞梅铁路、长赣铁路、赣柳永兴铁路、赣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以及南丰至瑞金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研究规划赣广高铁,加速形成纵贯南北、连接东西,对接“一带一路”的战略大通道。高标准建设高铁赣州西站。开通至成都、海口、昆明、贵阳等地的内贸班列,开通至盐田、蛇口、厦门等地的铁海联运外贸专列;打通经满洲里、霍尔果斯和阿拉山口的中欧班列通道,开通至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的中亚班列和至波兰华沙的中欧班列、至瑞典的北欧班列;实现俄罗斯-赣州港-吉尔吉斯斯坦的中欧班列双向对开,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加快赣州机场改扩建和航空口岸建设,打造四省九市区域性国际航空商贸快件中心。推进瑞金机场建设、大余新城机场*民合用,加快宁都、安远、龙南、崇义等县通用机场建设。


  推进高速公路网络优化、加密。实施大(庆)广(州)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改造和兴赣高速北延工程,加快建设寻乌南桥至广东龙川、信丰至广东南雄、会昌白鹅立交互通项目,推动寻全高速西延、井冈山至大余、赣州南至安远版石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府口岸办、赣州机场分公司、市铁建办、市高速办、赣州海关、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三)发展大物流


  1.加快全市商贸物流规划。编制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商贸物流规划,根据全市商贸、物流规划及产业分布特点,规划建设以章贡区、蓉江新区为核心的快消品、农资流通中心,以赣州经开区为核心的全市物流集散中心及工业制造采购与物流中心,以南康区为核心的家具产业物流配送中心、国际进出口物流中心和物流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以安远、信丰为核心的脐橙交易及物流中心。构建“一纵一横”高速铁路网和“两纵两横”普速铁路网,基本实现县县通铁路;构建“三纵三横六联”高速公路网,形成通达长珠闽“4小时高速经济圈”;提升水运通航能力,实现赣州至南昌三级通航;构建通达港澳台和国内枢纽城市的航空网络,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为商贸物流通道整体建设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加快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围绕创建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赣州综合物流园、赣州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赣州空港物流中心、赣州电商与快递物流中心、赣州水西物流中心、赣州智慧供应链公共信息平台、南康境坝物流园、江口综合物流园、赣州火车东站物流中心、赣县五云蔬菜交易配送中心、上犹物流中心、龙南综合物流园、龙南商贸物流园、兴国综合物流园、于都商贸物流园、于都综合物流园、宁都综合商贸物流园、赣州港储潭物流园等重大项目。


  创建中国(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把赣州建成“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中心、跨境电商中心、内陆地区物流成本最低、产业服务体系最优的双向开放高地。打造赣州冷链物流中心和以赣南脐橙等特色农产品为核心的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赣州冷链物流中心、赣州脐橙国际交易集散中心、中国柑橘产业物流园、赣州粮食物流园、会昌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园、唐江农产品物流中心,引导贸易广场、龙都商城、水果大市场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向物流园区集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府口岸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粮局、市果业局、市供销社、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市邮*管理局、赣州海关、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构建快递配送物流网络。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等流通网络建设,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物流集散中心,每个中心镇建成一个标准化物流配送服务站,镇、村连锁农家店或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到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加大对农产品物流支持力度,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和布局,规划建设“10分钟”便民商业服务生活圈,支持大型市属国有企业和大型连锁品牌企业以连锁经营形式在社区配置商务服务站点,在全市建成0个便民店。按照实施“乡村振兴”计划,规划建设50个重点集镇商圈,培育一批商贸强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四)服务大升级


  1.加快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配送中心、配送站点建设标准和配送车辆选型标准。推广应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及一贯化作业,探索以托盘、周转箱(筐)作为装载、作业、计量和信息单元,推进农产品流通从基地到超市货架全程不出筐、零触碰。推广与标准化托盘配套的通用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货架、叉车、月台、笼车、周转箱、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更新与改造,提高物流配送与包装标准化水平,推进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重点物流领域服务的标准运用,深度推广温控、储能、节能等新技术标准。到年,全市冷库容量达到万吨,标准化配送车辆达到辆,基本形成集冷链、包装、分拣、配送为一体的商贸物流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销社、市邮*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加快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筹的物流快递信息化平台和赣州智慧供应链公共信息平台,打造跨境电商、家具、脐橙电商交易、钨和稀土等有色金属交易、电子口岸等交易平台,建立“互联网+”高效物流服务体系,打造物流大数据应用中心、工业制造采购与物流中心。支持“吉集号”、江西红土地物流、惠龙易通、天地汇、赣州传化南北、南康顺丰无人机试点基地等物流企业利用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发展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信贷金融等产业协调联动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物流装备更新和设施改造,加快商贸物流业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龙头商贸及物流企业参与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加快商贸物流集约化建设。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拓展物流方案设计、智能包装、设备租赁等增值服务,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鼓励大型企业通过联盟、联合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优化,提升商贸物流集约化发展程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五)壮大新主体


  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且融入“一带一路”的商贸物流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在赣州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数据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鼓励大型商贸物流企业以资产、品牌、管理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战略联盟等方式,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推动大型商业批发、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等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化物流企业转型。推进赣州综保区与赣州港港区联动,规划建设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促进保税物流、服务贸易、加工贸易一体化发展。推动优势商贸物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推进多元化投资。鼓励和支持企业将物流业务剥离成立专业化物流企业,努力形成1家投资亿元以上、3-4家投资10亿元以上,服务赣南、辐射东南沿海的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企业。支持民营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商贸物流领域繁荣、活跃市场。支持物流企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向国家A级企业迈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府口岸办、赣州海关、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市*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市*府口岸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财*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粮局、市果业局、市供销社、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民*局、市邮*管理局、市物流办、赣州海关、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推进小组负责本实施方案的推动、落实和督办。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策支持。用好用足《若干意见》等*策,积极向上争资争项,设立和运用物流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全市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出台商贸物流融资扶持*策,做大商贸物流企业融资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商贸物流园区、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盘活现有建设用地优先发展商贸物流,利用闲置工业厂房改造建设电商园和物流仓储中心。鼓励民营经济、外资参与全市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促进商贸物流业与工商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策。


  (三)重视人才培养。统筹驻市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加快建成商贸物流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开发培训。加强商贸物流学科建设,鼓励支持在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开设商贸物流学科专业,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商贸物流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层次商贸物流人才培养体系;鼓励行业开展快递、电商、物流管理、物流科技和技能操作等相关的认证培训;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大型商贸物流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和创办企业。


  (四)落实推进机制。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推介商贸物流业发展成就,扩大舆论宣传影响,营造全市商贸物流业大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发展情况的统计,加强统计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为科学指导全市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建立完善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发展评价考核机制,把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并严格考核,对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发展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问责。


  赣州市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府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赣府发〔〕4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府关于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赣发〔〕13号)精神,根据《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赣市府办字〔〕34号),加快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城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战略,结合赣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代会、市第五次*代会的安排部署,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要求,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根据赣州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围绕“一核三区”的旅游空间布局和全域文化旅游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推行“文化+旅游”有机融合发展模式,着力打造“红色故都”“江南宋城”“客家摇篮”“阳明文化”四张文化旅游特色牌,以文化提升旅游,以旅游促进文化,把赣州建设成为国家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中国南方著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休闲度假后花园。


  二、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年,基本建设成为省域文化旅游副中心,文化旅游基础建设基本到位,文化旅游品牌特色逐渐彰显,文化传播平台、文化旅游消费热点、旅游产品体系、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全域旅游、优质旅游等基本实现。各县(市、区)都有4A级景区、4A级乡村旅游点,赣州高等级景区总数量、旅游接待水平位于全省前列,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达到1.45亿人次,旅游业综合收入超过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2%以上。


  (二)远期目标:到年,赣州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进一步提质升级,文化旅游品牌全国知名,成为红色文化、宋城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传播高地。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完善,产品体系丰富,拥有完整的旅游产业链,文化旅游消费市场成熟,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壮大,文化旅游主要发展指标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全域旅游和优质旅游全面实现,成为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四大文化旅游产品体系


  1.打造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和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按照“突出重点、打造龙头、一县一品、互补发展”的思路,构建以瑞金为龙头,兴国、于都为重点,宁都、石城、会昌、寻乌、安远、大余、信丰等多点支撑的“1+2+N”红色旅游协同发展格局。着力唱响“共和国摇篮”红都瑞金、“苏区干部好作风”模范兴国、“长征集结出发地”于都旅游品牌,打造瑞兴于红色文化长廊,培育形成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和线路,扶持发展一批红色研修培训机构和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打造红色教育培训品牌。充分挖掘全市各地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打造一系列红色文化品牌项目,推动红色旅游向体验型、互动型、休闲度假型转变。加强与井冈山、延安、遵义、长汀、上杭等地红色旅游景区的开发合作,将井冈山—瑞金—古田打造成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瑞金旅游核心圈,使红色旅游发展布局更加合理,红色精品景区景点体系更加完善,红色教育功能明显增强,“红都瑞金”旅游龙头全面昂起,“共和国摇篮”旅游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红色旅游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人民*府〕


  2.打造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打造老城区“城市博物馆”,将中心城区打造成为宋城文化展示区、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集散地。推进江南宋城全域旅游景区建设,改造提升郁孤台、姚衙前、灶儿巷、南市街、新赣南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福寿沟博物馆(陈列馆),启动福寿沟考古勘探发掘工作,打造集宋城遗址游览、观光体验、研学科考、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江南宋城景区。以“三江六岸”为纽带,串连千年古城、主题公园、古村民居、山水生态等资源,高标准打造“三江六岸”水上旅游带。丰富城市主题雕塑、博物博览、文化创意、市井乡俗等业态,充分挖掘、展示赣南传统文化,重现“江南宋城”。〔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赣州城投集团、赣州旅投集团,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打造客家文化体验旅游区。唱响“世界围屋之都”品牌,对客家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特色街区、建筑民居、民俗风情、传统技艺、文化美食等进行提炼,设计一套具有赣南特色的客家文化形象标识和参观体验项目。申办世界客属恳亲大会,引起全球客家人的情感共鸣。完善并实施《赣州市客家围屋保护条例》,做好赣南客家围屋抢救性维修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安远三百山创5A、定南莲塘古城、龙南武当山和关西围、安远东生围、全南雅溪围等重点景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化品味,将有条件的围屋改造为精品休闲客栈,引入“文化空间”理念,回迁部分村民,建设非遗工作室,活态展示客家生产、生活与生态,打造体验性、参与性与趣味性强的“围屋体验”文化综合体。打造客家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把赣州建设成为全国客家文化旅游的首选目的地之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有关县(市、区)人民*府〕


  4.打造独具特色的阳明文化旅游圈。确立赣州是王阳明先生立德、立功、立言主要实践地,打造阳明文化旅游品牌。成立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心),深入挖掘阳明文化的历史内涵、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对王阳明有关的历史遗迹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延伸新建部分纪念建筑,扩大文化空间。策划、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的阳明文化学术研讨会、论坛,举办各类阳明文化研修班、培训班、成人礼活动等。以王阳明在赣南的活动踪迹为线索,广泛联合、整合区域内的阳明文化资源,打造以心学感悟为核心,以生态养生为支持,以通天岩“阳明书洞”、大余落星亭为重要节点,以崇义阳明文化综合体为主阵地,辐射全域,形成情节完整、内容丰富、组合性强、旅游吸引力大的“阳明文化旅游圈”。打造悟道(阳明书院)、研修(研讨论坛、交流研修)、体验(阳明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历史街区)、祭祀(大余王阳明落星地)、山水(通天岩、罗田岩、阳明湖等)、园林(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五位一体”的“修心、悟道、康养”的阳明文化精品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社联、市旅发委,有关县(市、区)人民*府〕


  (二)培育文化旅游消费市场


  5.建设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每个县(市、区)重点打造一个代表性旅游景区,并围绕资源特色、主题文化、业态需要谋划一批项目,构建旅游核心吸引物体系。重点推进江南宋城及三江水上游全域旅游景区、瑞金共和国摇篮、客家围屋群、安远三百山、阳明湖等核心景区提质升级。加快规划红色影视动漫基地、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创作生产基地、新媒体孵化基地和大型文化产品流通基地等项目。打造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充分利用城区企业退城进园、旧厂房改造,整合红色文化、宋城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戏剧文化、创客文化、工业文化等,全力打造赣坊、宋城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南康赣南卷烟厂文创项目等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文化创意示范园区。推进文化旅游与工业、康养、农业、林业、水利、教育、体育、商贸、科技等融合发展,如打造南康家居小镇、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小镇等工业旅游点,各相关部门每年至少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加快引进文化旅游龙头企业,“一核三区”每个片区组织外出招商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至少引进一个以上在文化旅游行业中有投资成功案例、项目运营实战经验的领*企业、知名企业落户。〔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局、市工信委、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6.打造文化旅游演艺体系。支持大型文化演艺活动的开展,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推动《客家儿郎》《八子参*》等剧目和赣南采茶戏进入大众消费市场,进行常态化演出。充分利用红色故事、客家民俗等文化资源,打造鲜活、接地气的情景演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进精品剧目进景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景区建立非遗传习所,吸引当地影响较大、适于表演展示的传统音乐、手工技艺、美术等省级以上非遗项目进入景区运营。打造丰富的剧场演艺,丰富旅游夜生活,增强赣州引客、留客功能。鼓励支持影视拍摄制作,充分利用红色、宋城、阳明、客家等优势文化资源,扶持建立名人名家影视工作室,奖励支持成立影视公司,在赣州拍摄电影、电视剧。〔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7.开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引导涉旅企业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发一批具有本土特色、个性鲜明,具有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赣州特色旅游食品手礼,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扩大线上线下营销,加强品牌培育,在各县(市、区)主城区、A级旅游景区、特色商业街区、游客集散中心等规划布点“赣州礼物”旅游商品旗舰店。〔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8.深入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活动。持续推动“文化惠民周”活动深入开展,每周举行一场文艺演出,做到周周有演出,月月有主题,季季有比赛,集中展示赣南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创新成果,打造吸引全省乃至全国
  (三)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9.大力发展公共文化设施。持续推进市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支持民间力量建设客家民俗博物馆、红色历史博物馆、采茶剧团等。做好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赣南围屋抢修、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地方文物保护立法、抓好免费开放等工作。推进赣州市综合文化艺术馆(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10.加快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对全市旅游交通指示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在年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连接景区干道等主要交通要道的旅游标识牌设立工作。争取*金机场尽早开通国际航线,增加至重要客流地航线、航班,将低空旅游纳入精品景区建设内容。争取市域内赣深高铁沿线站点足量的车票配额、白班停靠车次、至各大中城市特别是主要客源地城市的始发车次。年前实现中心城区至各县(市、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旅游直通车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全面开通从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至重点景区、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的公交专线。将市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旅游驿站,布局客家美食旗舰店、赣州礼物旅游商品旗舰店,拓展功能、优化服务。在城乡道路建设和改造中,充分融入旅游元素,同步建设休憩场所、游步道和观景平台,在适当位置配建停车场、旅游厕所和旅游景观节点。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的标准,结合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抓好交通干道、旅游景区到重点乡村旅游点的路网建设,着力改善重点乡村旅游点的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旅发委、市城乡建设局、市铁办、赣州交控集团、赣州港航分局、赣州旅投集团、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11.着力提升旅游接待能力。优化市内旅行社结构,按照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游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发展模式,构建综合性旅行社、专业旅行社、散客服务中心等各具特色的旅行社体系。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消费住宿体系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高、中、低档结合、酒店类型齐全、区域布局合理的旅游住宿接待网络,大力培育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到年,实现各县(市、区)有3家四星级及以上酒店,中心城区有5家以上五星级酒店,上犹、瑞金、龙南、石城有1家五星级酒店。建设客家美食旅游旗舰店,打造客家一桌特色菜,传播客家美食文化。〔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12.积极发展智慧旅游。搭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通过*务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建立旅游与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4G信号、WiFi、移动通信信号、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开发建设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实现一部手机游赣州。推行智慧监管,强化客流量和安全监测,实现网上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应急指挥、在线投诉一体化。促进智慧营销,加强旅游官方网站、
  (四)强化文化旅游工作举措


  13.加强文化旅游规划引领。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全面查清和掌握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状况,建立文化和旅游资源台账,进一步发掘、拓展和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构建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体系。推动文化旅游规划与城市发展、土地利用、自然生态等规划的多规融合。用全域旅游理念、A级景区标准引领城乡发展建设。建立旅游规划评审、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加强项目管控,避免同质化竞争。〔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14.创新开展文化旅游宣传。建立整体营销机制,整合市县两级资金和资源,大力宣传赣州文化旅游形象和品牌,创新性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建立“一核三区”区域合作宣传推广机制,联合对外开拓客源市场。根据不同文化主题,每个区域打造一个统一的文化旅游节会,实行各县轮流承办。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利用好“赣州港”和*金机场国际航线资源,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加强赣州与其他红色旅游、客家文化旅游、阳明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合作。出台市场拓展奖励*策,加大引客入赣力度,加强与各客源地城市旅行社合作,主攻珠三角、闽三角,开拓长三角和北方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外侨办、市委台办,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15.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按照“*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推行先行赔付制度,构建方便快捷、运行高效的消费维权服务机制。建立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职能,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充分发挥旅游协会作用,承接旅游标准化建设、旅游宣传营销、导游培训与管理、行业技能培训大赛等事项。〔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16.培育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构建“*府引导、部门合作、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机制。邀请国家、省、市知名专家组建赣州市文化旅游专家库。创新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实施从业人员经常化专业培训计划、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一线工作人员提升计划等三大计划。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升导游讲解水平。加强对乡村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系统推进传统文化培训,促进传统工艺匠人传承创新。〔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赣州市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市*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铁办、赣州旅投集团、赣州城投集团、赣州交控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推进小组负责做好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建设的统筹谋划、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方案的推动、落实和督办。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市旅发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落实责任,合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财*金融支持。把文化旅游业列入金融支持地方发展的重点产业目录,降低文化旅游项目准入门槛,提高文化旅游企业授信额度和放贷规模。积极做大市、县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文化旅游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及质量提升的扶持力度。探索设立区域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发行旅游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乡村旅游信贷通产品,对乡村旅游经营的主体,试点开展“两权”抵押贷款。


  (三)加强用地保障。将旅游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创新旅游用地供应方式,对旅游用地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缓解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资金压力。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列入省、市重大项目调度的文化旅游项目,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明确开工时间后,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安排预留新增用地计划。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文化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实施旅游用地分类管理,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文化旅游相关建设项目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划拨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招拍挂供应。在合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举办休闲农业合作社和旅游服务企业。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建设作为全市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建立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实行定期督查调度和评估机制。由推进小组办公室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赣州市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实施方案


  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是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是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府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赣府发〔〕41号)精神,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战略,加快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教育中心城市,结合赣州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部省共建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补齐短板、提升品质、激发活力、形成品牌”为路径,完善*策措施,扩大开放合作,推动改革创新,凝聚赣州特色,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在全省取得重大突破,推动赣州教育实现更具特色、更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把赣州建设成为辐射全省及赣粤闽湘四省边际的区域性教育中心城市,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年,赣州成为全省区域性教育中心格局基本形成,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教育短板加速补齐,教育开放逐步扩大,综合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以上,义务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打造若干所全省有影响的特色普通高中,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取得成效,教育教学质量步入全省先进行列。办好一批产教深度融合的国家、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布局、学科、专业不断优化,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远期目标:到年,教育主要发展指标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巩固提升,满足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的高中阶段教育和赣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形成。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实现产教深度融合,1所以上本科院校达到“双一流”大学水平,1所以上高职院校成为国内有强劲竞争力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若干个学科和专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赣州教育发展优势、发展特色明显,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凸显,成为江西重要的教育改革先行区、现代教育示范区、优质教育核心区,成为赣粤闽湘四省边际教育开放型先锋城市、创新人才培养前沿城市、高水平的教育强市。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建设优质教育名城


  1.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府投融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公办幼儿园,商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完善学前教育运行保障机制,各地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每个幼儿班“两教一保”配足配齐教职工,市、县两级配齐学前教育教研员。到年,全市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所,村级公办幼儿园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初步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局、市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2.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策城乡全覆盖,执行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到年,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所,全面消除大班额。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国家“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构建学位供需动态落实机制,提前6年预测小一学位需求,提前3年规划学位建设,提前1年落实学位供给。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和大学区制度,逐步推进网上招生。推进优质资源集群发展与共享,深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改革,推进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城乡一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校际联盟等改革,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快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年,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达到教育部31项评估指标要求,实现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并重的高水平均衡,有力促进教育公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3.打造优质高中教育核心区。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到年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多样化发展,基本构建“优质+特色”的高中教育发展格局。建立重点高中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整体联动,按照“一校一策”、因地制宜、量质并举的原则,采取紧密型、托管型、协作型等模式,以市内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为龙头,组建若干个普通高中学联体,引领赣州、辐射全省。通过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民校等办法,探索生源多样、学制灵活、师资共享、设施完善、手段现代的办学模式,推动集团各方资源共享、管理融合、人员交流,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名校品牌,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支持优质高中围绕素质教育,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现代教育实验,建设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3-5所在全省有影响的特色高中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4.推进两大核心片区教育引领发展。围绕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发展和瑞(金)兴(国)于(都)(含宁都县、石城县)经济振兴试验区,实行区域教育统筹协调、核心片区引领发展。完善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范围内市与区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办学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和五区教育共同体,推进中心城区五区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推动中心城区(五区)加快实施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在出让土地时优先规划配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支持中心城区引进品牌学校,通过设立扩充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城区街道社区(村)集体利用闲置房产、引导高等院校举办幼儿园等形式扩充普惠性幼儿园,加快解决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及入园难问题。支持瑞金、兴国、于都、宁都、石城实施城区义务教育扩容、优质高中扩充、学前教育服务提升、中职教育能力建设等“四大工程”,打造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局,相关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5.加快智慧教育建设。启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实施教育城域网建设、教育云平台建设、数字资源服务普及、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网络扶智工程攻坚、教育治理能力优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数字校园规范建设、智慧教育创新发展、信息素养全面提升等十项行动。到年,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专递课堂”覆盖60%以上的教学点,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形成“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年前,逐步建成互联互通、覆盖全市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信息红利的有效共享,形成“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铸就区域工匠摇篮


  1.壮大职业教育规模。统筹普职协调发展,沟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完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统筹协调发展,培养多层次、多类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以上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支持各地加快引进社会力量举办一批起引领示范作用的优质民办职业学校。到年,全市新(改、扩)建职业学校10所以上,省级达标学校达30所。到年,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规模达到8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大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集中建设好一批职教园区(中心)、职业院校。中心城区布局“一园两点一区”职业教育,推进赣州职教园区建设,建设沙石职教点和赣县职教点,支持蓉江新区建设教育培训区,逐步引导中心城区职业学校进入“一园两点一区”,打造省内一流的职业教育高地。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规划布局赣州国家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赣南职业技术学院、市人民警察学校、瑞金职业学院、宁都高级技工学校、赣州科技职业学院、和君职业学院、赣州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加大资源整合,以优质特色职业学校为龙头,围绕重点及特色优势产业,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助力“六大”攻坚战和“两城两谷一带”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局、市人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3.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职高专。支持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升格本科学院,支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规模扩充和内涵发展,加大教育、卫技及大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和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深化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加快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支持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组建“中国中部家具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省部级中心,与南康区共建“家具产业人才培养教学实训与创新基地”,打造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加快以生态环境为特色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支持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设“攀岩国家队集训基地”,打造攀岩运动国际品牌,建设“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局、市人社局、相关高职高专院校〕


  4.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调整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专业结构,建立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匹配紧密、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群。积极推进中高职对接培养,实现中职与高职、与本科的“3+2”“3+4”衔接。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选择若干所学校开展普职融通试验。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制定出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支持*策,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校企合作共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实训培训基地,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校企合作参与率达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委〕


  (三)内涵发展高等教育,构筑人才培养洼地


  1.重点建设若干所高水平大学。优化存量、做优增量,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的层次、类型和布局结构,分类型、分层次建成若干所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一批一流学科专业,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推动新设高等学校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高起点办学。鼓励和吸引有实力的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赣州合作,创建校区、研究院、研究生院、二级学院,重点建设本科层次以上万人规模高水平大学。充分发挥合作各方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高水平大学建设新模式。支持驻市本科高校根据稀土钨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以及“中国稀金谷”、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优化和调整高校专业设置,加大硕士、博士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江西理工大学新校区建设,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申报博士授权单位。〔责任单位:驻市各高校、市教育局、市财*局、市国土资源局、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2.增强高校支撑创新驱动能力。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支持驻市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建立一批重点产业国家、省级研发平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地方高水平新型智库建设,为*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深化市校合作,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形成地方支持高校发展、高校服务地方发展的格局。鼓励支持高校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实施校企协同育人,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助推赣州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江西理工大学申报建设稀金学院(钨与稀土)高效开发与应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组建稀土功能材料研究院、申报认定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争取江西理工大学更名为南方理工大学,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或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府合建高校,列入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争取赣南师范大学列入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争取进一步支持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柑橘*龙病防控实验室建设,赣南师范大学工业(家具)设计中心打造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争取赣南医学院列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江西省共建高校,列入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驻市各高校、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农业和粮食局、市科技局、市果业局〕


  3.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平台,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际高等教育资源。支持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校学生交换互读、学分互认。支持本地优质资源向外辐射拓展,吸引境外学生来赣留学,扩大招收“一带一路”区域范围南亚、西亚及非洲生源为主的来华留学生,创建江西省来华留学医学教育示范基地。推进江西理工大学和巴基斯坦旁遮普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与塞拉利昂大学、赣南医学院与美国林肯纪念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俄罗斯奔萨大学的合作交流。拓展与欧美等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的协作交流。鼓励高校设立出国留学基金,增强教师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能力。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吸引和支持更多的优秀留学人员到赣州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支持赣南医学院开展巴基斯坦及非洲国家卫生骨干来学校培训及“走出去”的医疗援助工作。支持江西理工大学办好国侨办华文教育基地获批项目——海外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客家文化夏令营,支持赣南师范大学打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文艺巡演品牌,促进中外学生文化学术交流。〔责任单位:市属及驻市各高校、市教育局〕


  (四)推进教育创新发展,打造教育改革样板


  1.塑造一批教育独特品牌。实施“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工程和名特优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建立教育人才孵化机制和教育科研成果激励制度,加大名师表彰激励力度,建立名师工作室体系,打造领*型,特色型和成长型三类名师梯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设一批理念先进、管理精细、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名校集群,形成“名师聚集、名校聚集”的区域教育发展质量品牌。依托赣州“江南宋城”“红色故都”“客家摇篮”“阳明心学”四张特色文化品牌资源,建设客家文化教育中心、阳明文化教育中心、红色文化教育中心,充分发挥教育的文化传承功能。支持会昌县建设和君教育小镇,蓉江新区建设人才小镇,支持各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教育特色小镇,完善赣州特色小镇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引领赣州教育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相关县(市、区)人民*府,蓉江新区管委会〕


  2.改革教育治理体制机制。转变教育治理方式,构建*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形成*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学校治理能力。优化学校治理结构,规范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探索校务委员会、理事会等新型教育咨询制度,扩大学校民主管理。优化教育督导机制,完善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基础教育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挂牌督导网络。健全完善督导和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改革教育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扩大教育行*部门的教师管理自主权,选择若干县积极探索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县级教育行*部门依法统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用活用好聘用教师控制数。健全教师准入制度,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促进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推进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4.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优质发展。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民办教育质量,提升民办教育社会声誉。鼓励采取股份制、合作制、合伙制设立民办学校,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民办公助学校。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开展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和深度合作。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办学校收费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府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赣州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区域性教育中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市直、驻市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投入保障。各级*府把教育作为财*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区分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确保财*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建立非义务教育实行以*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征管,确保足额征收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用好用足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部省共建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等*策优势,争取上级资金倾斜支持。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三)健全机制保障。建立区域性教育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市县联动。建立新型教育智库,为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将区域性教育中心建设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县(市、区)*府和相关单位年度*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加强对县级人民*府督导考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问责制,确保重点任务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


  赣州市建设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府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赣府发〔〕41号),加快推进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代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第五次*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按照省委、省*府把赣州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总要求,在新时代坐标中面向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面向未来,把省委、省*府对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扬优势、拉长板、补短板、树样板,着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赣州特点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区域性养生养老示范中心、区域性康养旅游中心,营造国内一流的医疗养老服务环境,打响赣南健康养老品牌,把赣州建设成为在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有较大竞争力、吸引力、辐射力的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


  二、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坚持扩资源、补短板,对标国内医疗养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搭建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基本框架。到年,主要医疗养老服务能力指标超过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平均水平,基本建成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养老服务优质、均衡,医学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医疗养老的核心功能和服务能级明显增强,形成赣南健康养老品牌。


  (二)中期目标。坚持增供给、提能力,持续优化提升医疗养老产业链、价值链,加快构筑新时代赣州医疗养老发展战略优势,基本建成有一定竞争力、吸引力、辐射力的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到年,主要医疗养老服务能力指标水平超过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平均水平,基本医疗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均衡,赣南健康养老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影响力显著提升,彰显医疗养老高质量、高品质发展的标杆引领效应显著扩大,服务赣粤闽湘的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三)远期目标。坚持扬优势、上水平,在持续扩大医疗养老优质服务供给规模的基础上,医疗养老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在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有较大竞争力、吸引力、辐射力的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到年,主要医疗养老服务能力指标在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中遥遥领先,赣南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充分释放,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特征十分鲜明,赣州成为全国医疗养老典范城市、全国知名健康之城和知名养生养老示范基地,赣南健康养老品牌成为响亮恒久的金字招牌和驰名国内的城市名片。


  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主要预期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


  1.壮大优化医疗资源。实施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年全市续建、新改(扩)建医疗卫生项目个,总投资.86亿元,从年开始滚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城市10分钟医疗服务圈、乡村15分钟医疗服务圈。推进中心城区五区医疗一体化发展,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院新院、医院新院、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医院建设,医院、医院医院项目新(改、扩)建工程。医院医院,南康、兴国、于都、宁都、瑞金、信丰等6个县(市、区)医院医院,龙南县医院医院标准建设,全市拥有18医院,医院集群,成为全省和赣粤闽湘除省会城市外的医院最多的设区市。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市医院进医院百强方阵。引进北京、上海、广医院到赣州联合办院或独立办院,支持知名民营医疗集团到赣州举办上水平、医院。到年,全市病床位达到5.77万张、年达到6.8万张、年达到8万张以上。支持新增医疗资源向青峰药谷聚集,医院管理集团,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健康管理中心,引进社会力量举办涵盖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中心、消*供应中心等六大医学中心组成的“城市医疗综合体”,实现医疗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实施医学学科和临床专科建设工程。按照“扶优扶需、打造高峰、整体带动”的学科建设思路,将市外就诊较多、专科发展急需、发病率较高的临床专科纳入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分类建立市、县两级重点学科(专科),重点支持心血管内科、神经科、肿瘤科、妇(产)科、康复科、老年病科等学科及中医骨伤、针灸、肛肠等特色专科建设,每五年筛选确定20个市级医学领先学科,每五年争取10个省市共建学科及20个省县共建学科。以市医院、赣医院为重点,着力打造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老年病科、康复科,建立辐射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的老年病医学中心和医疗康复中心,示范医院全面设立老年病科。跨区域组建特色专科联盟。到年,赣州建设成为优势学科群较多、临床技术实力雄厚、在全省和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区域性专科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厚植医疗人才优势。成立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智库。成立在京、在沪、在粤医学专家委员会。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实现市属(驻市)医院均有院士工作站。—年,全市引进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余名、博士研究生余名、硕士研究生余名,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紧缺人才余名,培养聚集20名卫生领*人才、30名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0名市级优秀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名骨干医院进修学习。支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中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医学高等院校及北大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4.优化诊疗服务环境。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医疗专家资源涌动。对赣州籍在京、在粤、在沪专家回赣州执业实行集体备案管理,可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由执业。对我市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在全市执业实行集体备案管理,可按职称级别在相应的医疗机构自由执业,无须逐一办理备案手续。开展先诊疗、后付费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推进床旁结算、诊间结算等结算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医院窗口服务流程,优化辅助诊断服务流程,让患者最多跑一次。推行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积极开展日间手术。〔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5.实施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高标医院,参与全国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推进赣州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连锁经营、集团化发展,打造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在医院设立赣州市传统医学治疗技术传承基地,设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把医院建设成为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形成辐射全省和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的中医医、教、研中心。实施中医服务集约化发展计划,建设1所市级国医馆、17所县级国医堂、所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争取北京中医药大学托管医院,并与青峰药业和青峰药谷合作开展中药材研发。〔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6.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构建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瞄准全国乃至世界公共卫生前沿和顶尖水平,提升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能力,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覆盖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网络实验室体系,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全部创建成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心防”工程建设,建立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医院的一体化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医院综合能力位医院前列。〔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7.建设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牵头建立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卫生应急联席机制,市际之间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江西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赣州分中心,组建赣州国家卫生应急队,建设危急心血管疾病综合救治体系和区域性紧急救援休克创伤救治中心。建立全市脑卒中规范化预防和救治体系,打造本市急性卒中60分钟救治网络。依托市医院和赣医院建设空中卫生应急救援基地,探索“空中—水上—地面”统一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空中卫生应急救援延伸、覆盖至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依托市医院、赣医院和市第五医院建设职业中*与核辐射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牵头构建与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职责明晰、协同联动的核化生医学救援体系。整合综合性医疗机构临床和科研资源,建立突发传染病疫情紧急救治平台和传染病综合手术平台,建设国家级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医院、赣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多学科危重孕产妇会诊和救治中心。加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具备参与跨市医疗急救的综合能力。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具备跨市支援临床用血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8.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级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建设市级人口信息库、电子病历库和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库等三大数据库。建设市、县、乡三级远程医学中心,医院医院、医院、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远程医疗通道。建设赣州市预约挂号平台。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居民健康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的“赣州智慧医疗”。推动以手机APP为核心的移动医疗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局,各县(市、区)*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二)打造区域性养生养老示范中心


  1.大力发展养老综合体。坚持从供需两端发力,依托各县(市、区)特色资源禀赋,推动养老与旅居相融合,引进国内知名养老投资集团投资建设康养小镇和养老综合体,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美誉度高、质量效益好的特色康养小镇和养老综合体,发展候鸟式养老产业。全市构建三大养老特色片区,即以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等中心城区为重点打造一批高端健康养老综合体,以上犹、大余、崇义、石城、寻乌、安远等特色旅游县为重点打造一批生态康养区,以瑞金、于都、兴国等为重点打造一批苏区老年公寓。引进建设一批亿元以上的养老综合体项目,加快上犹县众和康养基地、安远县三百山健康养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到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床位数不少于张的综合型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推动医养深度融合。以赣州是国家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契机,推进医中设养、养中设医、医养相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按照*策办理相关准入,享受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等扶助*策。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过举办、联合、托管、承包等形式直接运行管理养老机构,或转型为能够同时开展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护理院或养护院。支持养老机构采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卫生所(室)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将各类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抓好已明确的总投资.9亿元的84个医疗养老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疗养老项目,全市预留12医院、6医院、5医院、7家护理院建设规划项目,引进外资医院和0张以上养老床位的大型医养结合中心。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医院、医院、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到年,护理型床位达到养老机构床位总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局、市发改委、市财*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发展中医养生养老保健服务。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医院举办养老院或医养一体的中医康复机构,医院举办养老院。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推拿、按摩、针灸、刮痧、艾灸、药膳保健、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中医养生保健联盟、集团或连锁机构,打造一批中医养生保健品牌。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医院建设市级“治未病”中心,在市医院、赣医院医院“治未病”中心。积极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促进中医养生与养老、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的融合,研发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产品,将赣州建成国家级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打造成为面向全省和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区。〔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4.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抓住赣州被列为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机遇,引进国内知名的高品质连锁养老机构到赣州投资建设大规模、全功能、国际标准的医养社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新建一批标准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到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村,构建“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建设运营市级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医疗服务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等人群,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民*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5.发展诊疗康复产业。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和自然人等举办医疗资源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较大的医院、医院、医院等特色医疗机构。支持特定群体康复、专业康复等新型诊疗康复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打造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赞誉度高的品牌服务机构。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重点打造中国(定南)智能助残科技城基地,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与养老、助残、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三)打造区域性康养旅游中心


  1.推进健康养老与休闲旅游。加快建设一批高端健康养老与休闲旅游相结合的综合产业体,推进翡翠谷养老基地、崇义县阳明氧生谷等项目建设。依托我市丰富地热资源,将温泉资源与养生、保健、体验、游乐等有机结合,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品质卓越的温泉养生旅游项目,重点打造石城九寨、安远东江源温泉度假区、上犹天沐温泉度假村、会昌汉仙岩国际温泉度假区、龙南绿天泉温泉度假村、全南中滩度假村及休闲养生谷、全南南迳芳香温泉养生休闲产业园、寻乌东江源温泉养生小镇等温泉养生品牌。〔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民*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2.开发延年养生旅游产品。依托赣州通天岩、崇义阳明山、宁都翠微峰、大余丫山、安远三百山、会昌汉仙岩、上犹阳明湖、龙南九连山、寻乌青龙岩、于都屏山、瑞金罗汉岩等自然生态资源,重点开发温泉养生、中医药养生、生理美容养生、游乐养生、膳食养生、森林浴养生、盐浴养生等特色养生旅游产品,支持建设一批疗养院、森林氧吧、避暑山庄等养生设施。挖掘和打造一批以“赣南长寿之地”为主题的健康休闲旅游地。〔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依托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具有赣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资源有机结合,重点打造医、养、调、游相结合的医疗保健游、养生康复游、休闲调理游、康体运动游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模式。鼓励各景区积极推广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项目。〔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各县(市、区)*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建设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市*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卫生计生委、市民*局、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财*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林业局、市残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推进小组负责做好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重大*策措施的统筹谋划、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负责本实施方案的推动、落实和督办。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市卫计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制定与本《实施方案》相衔接的专项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时间表及相关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加强*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和省直相关部门在医疗卫生、养生养老、康养旅游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赣州市,争取提高赣州市计划下达比例权重,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事关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长远发展的*策措施。完善以*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体制机制,各级财*要逐步加大对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的投入。注重短期*策与长期*策的衔接配合,加强医疗、养老、医保、财税、规划、土地、人才等*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策合力。坚持“非禁即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资医疗养老产业,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医疗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向社会资本开放。


  (三)加强宣传推介。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全面宣传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的改革创新实践,着力提升服务对象、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感受度和获得感,推动赣南健康养老成为优质服务、高端服务的代名词。加强品牌塑造,紧密结合招商引资、赛事节庆等活动,拓展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宣传推介范围。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举办相关研讨会,全面扩大赣州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督查评价。健全多层次考核机制,建立全过程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工作推进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制度,压实落细区域性医疗养老中心建设各项任务。建立《实施方案》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委托专业机构适时开展评估评测,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策略,推进《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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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市人民*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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