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年6月13日下午下课后,就读于河东中学六年级五班的学生在回家途中被水冲走!
根据初步了解,被水冲走的系河东中学六年级五班的一位女同学伍某某,伍同学放学后骑自行车回家,途径老溪村路口时,因大暴雨路面涨水,不慎落水失踪。事发后,民警及其家属紧急搜救,最初发现伍某某的鞋子和雨衣。在15日凌晨1点左右,伍某某被找到,但已没有生命迹象。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14日,宁都遭受特大暴雨
尽管各方做好了防汛准备
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接下来看看宁都暴雨个媒体的一线报道!
图片:暴雨侵袭每一个角落
城区
城南加油站
翠微广场
十字路口
医院路段
乡村小河水流湍急
山体滑坡
老房子漏水
学校学生疏散
学校操场变池塘
在这场暴雨面前,我们看到了这些人的身影,向他们致敬!
城管
疏通下水道
清理淤泥
清理树枝
交警
指挥交通
引导车辆
雨夜坚守
民警
转移老人
一起抬农机手也划破了
消防
营救被困群众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宁都雄起!宁都人民挺住!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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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一男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因操作不当翻车将行人砸死,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年10月5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温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宁都县下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从坡上翻滚而下砸到位于坡底的行人廖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事故责任认定:温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不负此次事故责任。
被告人温某事故发生后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温某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内容来源:宁都早晚安
综合:微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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