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年宁都县城区学校
学区范围和做好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龄儿童少年分布状况及教育网点布局情况,为最大限度方便中小学生就近入学,有效化解城区大班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办法调整如下:
一、城区学校学区划分
目前城区新建楼盘居民入住大量增加,棚改后老城区居民居住学龄人口分布发生变化,城区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公安部门已重新命名与编排,为此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城区学校学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及片区范围作出如下调整(见附件)。
二、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学区划分安排就近入学
1.学生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
2.学生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在学区内该学生或其父母有房产(以房产证或盖有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为准,且权证性质为住宅)。
3.城区现役*人、调入城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县来我县城区创业投资客商及引进的高级人才的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学生户口不在城区,但随户籍在城区或在城区有房产(以房产证或盖有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为准,且权证性质为住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
2.能提供营业执照、工资发放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户口在城区的搭户、空挂户及其他特殊情况的。
三、新生报名和转入学工作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各学校不得接收当年未满六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省教育厅有特别规定除外。
2.今年一年级新生在6月份继续实行预报名制度,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按学区到就近学校登记,学校汇总经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核,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25日前组织新生预报名。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1.宁都三小、宁都四小、梅江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采取自愿填报志愿和学区划分招生相结合进行,当填报志愿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时,则按学区招生录取。填报城区学校为宁都二中、宁都三中、宁都四中、易堂学校、宁都九中就读七年级。
2.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由本校初中部直接录取,各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七年级新生。
(三)城区学校转学
1.城区学校接受转学学生,必须是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且学校有学位空缺的学校。超过学位的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学生,由教育科技体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立学校就读。
2.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于年8月26日前携带户口或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学区范围学校报名登记。8月27-28日经教育股审核,在学位空缺内审核同意,其余由教育股统一调剂到指定公立学校就读。
(四)民办学校招生
1.从今年起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按计划招生,学校每年3月向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股提出招生计划,经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可在7月底前按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义务教育主要从本县招生)。8月1日—3日由各学校将招生名单报教育股审批后,立即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2.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无正当理由应在本校就读至少一学年以上,中途不得转学。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治工作,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致使学生辍学的,除责令清退教师外,教育科技体育局还将相应核减下年招生计划10%以上,并不得享受上级有关优惠*策。
四、工作要求
1.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招生*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学区非*策性择校。县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科技体育局规定的学区招生,严禁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按学区学校入学。
2.城区学校学区调整后学生转学原则上不予办理,房产变更且转入学校有学位空缺除外。
3.全县对起始年级编班严格按年文件要求执行,小学一年级原则上控制在45人/班以内,初中一年级原则上控制在50人/班以内,其他年级不得有超大班额,初二年级和小学二、三年级以上不得突破55人/班。对学校因私自接收转入学生出现超大班额的学校,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4.加强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控制择校入学和非正常转学行为,坚持做到“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借读的形式违规接收学生。
5.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校学区入学范围和招生*策的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年宁都县城区学校入学范围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年6月23日
年宁都县城区学校入学范围
学校
年城区学校入学范围
宁都一小
登峰大道以东,三观殿路以南,环西北路以西,博生西路以北;登峰大道以东,博生西路以南,中山中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登峰大道以东,胜利西路以南,环西南路以西至宁都中学艺术楼前第一排民房(含第一排民房延伸至宁中围墙至登峰大道出口以北)。
宁都二小
中山路以东,翠微东路以南,梅江路北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环西北路以东,龙湖路以南,中山北路以西,博生西路以北(含龙溪湾壹号小区)。
宁都三小
东龙路以东,草木坑路以南,梅江河以西,翠微路以北;东龙路以东,翠微路以南,中山北路以西,龙湖路以北(不含梅江村完小学区)。
宁师附小
中山路以东,解放路以南,梅江路以西,宝塔路以北(含宝塔小区、南鑫花园小区);环西南路沿宁中围墙以东,胜利东路以南,中山南路以西,登峰大道以北;思进路以东,登峰大道以南,中山路以西,茶窝村以北(京都豪庭小区可自主选择附小或四小)。
宁都四小
翠微大道以东,崇文路以南,登峰大道以西,文安路以北(含土围村、碧岸村,凌云南区、三环南路安置小区、华都豪庭小区);京都豪庭小区可自主选择附小或四小。
梅江中心小学
凌云大道以东,三官殿路以南,登峰大道以西,大考场路以北;翠微峰大道以东,三官殿路以南,凌云大道以西,清华名府、君临天下小区以北(不含两小区);刘坑村、*贯村。
宁都六小
翠微峰大道以东,清华名府、君临天下小区以南,凌云大道以西,崇文路以北;凌云大道以东,大考场路以南,登峰大道以西,崇文路以北;刘坑村茶园小组、枫树小组。
宁都实验学校
梅江河以东,石垅村以南,温坊村、油坊村、傲下、傲上村以西,河东开发区振兴路以北。
宁都二中
环西路以东,翠微西路以南,梅江路以西,城南一路以北(包括龙溪御景小区、龙溪湾壹号小区);中山路以东,城南一路以南,梅江路以西,宝塔路以北(含宝塔小区)。
宁都三中
翠微大道以东,三观殿路以南,登峰大道以西,文安路以北;登峰大道以东,三观殿路以南,环西路接中山路以西,文安路以北;思进路以东,文安路以南,中山南路以西,思进路以北(包括凌云南区、三环南路安置小区、华都豪庭小区)。
宁都四中
登峰大道以东,翠微大道以南,梅江河以西,翠微路以北(含七里村、罗家村、志坑村)。
河东中学
梅江河以东,振兴路以南,邦士路以西,新庄(含名仕公馆小区、华夏农业小区)以北,初中学生包括湖田、赖坑、老溪、长木四个村。
宁都八中
梅江河以东,东平路以南,赣江源大道(昌厦公路)以西,东山坝路以北;水东工业园区、水东村、庵边村。
宁都九中
阳都大道以东,宁都二桥以南(含富垱塘、撑坝村,不含茶窝里),梅江河以西,梅江大桥以北(现县消防队处)。
宁都思源学校
梅江河以西南,梅江大桥水东大道(消防队处)以南,沿宁都大道往南至国道交汇处(不含竹笮乡学区),永宁工业园区,永宁安置房、全县贫困特困留守儿童少年。思源安置小区、工业园区、瑞祥小区。
宁都易堂学校
阳都大道以东,北大星城小区以南,登峰大道以西(博生桥为界)含金晖嘉苑小区、龙都华庭小区、龙溪御景小区,三观殿路以北(含杨梅一组、杨梅二组);原梅江镇下廖村,背村村,迳口村(四年级以上的学生),*贯村七年级以上学生。
来源:宁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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