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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醉美乡村评选活动*陂镇:寻找宁都醉美乡村,赶快行动,为家乡投一票吧!赖村镇!寻找宁都醉美乡村,赶快行动,为家乡投一票吧!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和*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宁都县已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实施全学段教育扶贫惠民,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教育扶贫点亮希望之光——宁都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纪实
接下来,小编为您带来
《年学生资助*策、标准与流程》
及《关于学生资助工作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解答》
请转给有需要的人!
年学生资助*策、标准与流程
*策与标准
一
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其中:所有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家庭(低保、特困、支出型低收入,下同)幼儿都要纳入资助范围。
2.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幼儿元/生/年,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幼儿元/生/年。
3.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秋季学期10月底前、春季学期4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经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在籍、在校学生,在学校宿舍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中的所有寄宿生都应享受补助。
2.资助标准:
(1)义务教育学校一般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
(2)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中的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元/生/年,初中元/生/年,即比正常寄宿生多元/生/年。
(3)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增加元/生/年。
3.评审和发放: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秋季学期10月底前、春季学期4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三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0元/生/年,各校可视困难情况分元、0元、2元3个档次资助。年秋季起,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参照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最高档。
3.评审和发放: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复读生、社会生不作为资助对象。秋季学期10月底前、春季学期4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四
普通高中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学生、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学生、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由民*部门认定;残疾学生由残联部门认定。复读生、社会生不作为资助对象。
2.重点高中(宁都中学)元/生/年;特色高中(宁都四中)免学费比照省重点高中标准执行;重点建设高中(宁师中学)元/生/年;一般高中(私立英才、私立春晖)元/生/年。
3.完成时间:按学期免除,每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标准对建档立卡等学生予以减免;秋季学期9月底前完成,春季学期3月底前完成。
五
高考入学*府资助
1.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并已纳入“高中贫困生库”的考生(包括社会考生)。
2.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人民币元(省资助标准为0元,我市每人提标元)。
3.完成时间:必须取得就读高校的回执单才可以发放资助;每年10月底前完成发放。
六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在籍”、“在校”两项条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策。
2.中职免学费
(1)对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专业中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标准: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元/生/年,普通中专根据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生分专业收费标准免除。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免学费。
3.国家助学金
(1)对象: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我市11个县,宁都属于)农村籍学生(不含县城)、其他户籍中的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标准: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4.完成时间:由于省资助中心一般以秋季学期11月、春季学期5月各中职学校在资助系统提交的数据为准结算,因此,秋季学期12月底前、春季学期6月底前完成。
七
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申请对象:当年国家正式录取的大专以上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含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士、硕士研究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用途: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3.申请人应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4.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一次最多可贷款0元;全日制研究生一次最多可贷款0元。
5.办理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7月至10月初。
6.贷款期限: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有36个月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必须每年按期还本付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还款日。
7.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8.贴息负担:考入中央高校及外省地方高校的,贴息由中央财*承担;考入省属高校的,贴息由省财*承担;考入市属高校的,贴息由市财*承担。
资助流程一
建立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台帐
1.县、校为了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必须建立3个建档立卡学生台帐:一是在本县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含外县、外市、外省来读学生)台帐;二是到本市外县就读学生台帐;三是到外市、外省就读学生台帐。
台帐的建立要采取“双线排查”办法,一条线是由县、乡、村帮扶干部以户为单位排查,经村委会和乡镇扶贫部门审查确认后,上报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机构;另一条线是由学校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年龄小或残疾学生由班主任代为申报),由班主任审核、所在学校审查确认后,上报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机构。两条线数据信息相互比对、修正后确定建档立卡学生。
乡镇教育部门对排查结果的汇总应有牵头单位,建议牵头单位为乡镇中心小学。
2.村委会应建立建档立卡学生台账。全市所有村委会必须对本村贫困户家庭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大学学生进行调查并建立信息台帐,其中:小学、初中学生要注明是否在就读学校寄宿。
3.对到外市、外省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应由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就读状况(是否读书、是否寄宿等)、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是否获得资助等信息。如学生在就学地获得资助,则需打印银行流水单作佐证资料;如未获资助,则需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再予以补发。
二
建立城镇困难家庭学生信息台帐
仿照建档立卡学生办法,建立在本县就读、到本市外县就读、到外市外省就读3个台帐。
三
全面落实学生资助*策
1.要按照学生资助*策确定的资助比例、对象、标准、时间,履行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录入系统等程序,全面落实资助*策。
2.对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坚持以下原则:
(1)全部资助,严防遗漏;
(2)免予评审;
(3)在本县就读学生(含本市外县、外市、外省来读学生)均由学籍所在地资助机构予以资助;在外市、外省就读的学生如经证实未享受资助,由户籍所在地资助机构予以补发;
3.学生获得资助应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照片、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贫困证明、银行卡复印件等。跨县(市、区)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扶贫部门证明或国办系统截图作为贫困证明材料,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应提供乡镇以上民*部门的证明作为贫困证明材料。
四
实行资助后告知制度
资助金发放到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制作《教育扶贫资助金发放告知书》,分别由学校和乡镇*府两条线发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村委会,村委会可以将告知书信息与台帐信息核对是否有学生遗漏资助的情况;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告知书要发到学生本人或及监护人;市直学校资助资金发放后,要及时下发资助“回执单”,并要求学生向家长(监护人)获汇报资助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根据告知书去银行查询“一卡通”账号流水。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解答01关于民办学校就读贫困学生何时开始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学校就读贫困学生从春季开始与公办学校同等条件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02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何时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最高档的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年秋季起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最高档(元/学期/生)。
03关于享受学前国家助学金
秋应具备的资格问题
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年秋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学生。
04关于县外市内就读学生
由哪里资助的问题
县外市内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资助、由就读学校负责评审、学籍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负责资金发放,并且做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跨县(市、区)就读学生的贫困证明,由学生向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开具。
05关于未办理学籍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如何资助的问题
按省市规定无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能按现行*策给予资助,对其扶持和帮助,可由就读学校或帮扶干部争取社会力量予以支持。
宁都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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