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疫情
将野生动物的话题
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虽然之前有相关法律的出台
但仍有人为了满足“口福”
或是为了金钱
铤而走险的选择
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
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案情回顾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网络
年1月12日上午10时,被告人余某生在固村镇里村村隔下组“五丰水”山场脚下的小溪边见其放置的铁夹子猎捕到一头野生动物,该野生动物已死亡,余某生便叫来其父亲到猎捕现场帮忙将该野生动物用摩托车运回至本村进行解剖,后将解剖好的野生动物运回家中。案发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野生动物系水鹿,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生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遂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余某生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网络年4月28日傍晚,被告人胡某才在位于宁都县*陂镇的家中二楼窗户边捕获一只猫头鹰,次日早上9时许,将抓获的猫头鹰带至*陂镇农贸市场门口售卖,在售卖过程中被宁都县*陂镇林业工作人员当场发现。经鉴定,该猫头鹰系领角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年4月29日该只猫头鹰在宁都县翠微峰风景区放生回归自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才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胡某才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才非法猎捕的领角鸮,最后被放生,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酌情从轻。综合被告人胡某才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遂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才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值得喜大普奔的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已通过表决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年2月24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而此次新规
号称史上最严
作为普通老百姓
以下几点我们必须得记住
全面禁止食用一、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决定》作了如下明确规定:一是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二是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相一致,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三是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这些你还需知道一、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二、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国务院畜牧兽医行*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实际上
野生动物和我们一样
是这个星球上的居民
同样拥有生存和繁衍的权利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向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说“不”
用法治精神共建我们的和谐家园!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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