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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偷越国境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批准逮捕。
周某某因债务纠纷等原因于年冒用其哥哥身份证号码办理了一张身份证,年,用该身份证为自己办理了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年6月至年11月期间,周某多次使用该护照往返柬埔寨与国内。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使用以他人的身份信息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多次非法出入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偷越国境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普法时间1、什么是偷越国(边)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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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文字、编辑:曾娟审核:高毅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年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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