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未结束
防控别放松
勤洗手戴口罩不乱跑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连续出现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贯彻落实近期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1号令,现就我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郑重告知如下:
一、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即日起,凡是进入我园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配合安检等程序后方可进入幼儿园。与教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教学区。
二、未佩戴口罩、体温≥37.3℃、扫健康码活动轨迹显示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且核酸检测结果未出者或境外返赣人员一律谢绝入园。
三、家长要让孩子掌握防治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不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以减少感染机会。如需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注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家庭备好体温计、合格口罩、消*用品等防疫物资。要注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指导孩子饭前便后用流动水将手洗净,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同时,天气寒冷,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感冒发烧等。
五、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不要随意离开赣州市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报备程序,严格记录行动轨迹,并做好防护措施。
六、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根据社区和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上报。
七、凡是不配合有关防控要求强行入园者,将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家长朋友们,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让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为全体幼儿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而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宁都县第四幼儿园
年1月9日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1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赣人员,必须在抵赣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
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三、境外国外来(返)赣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赣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应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
四、非法入境来(返)赣人员在抵赣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五、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赣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
六、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来(返)赣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八、属地、部门、单位和社区要认真履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以及非法入境来(返)赣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对境外国外、非法入境来(返)赣人员一律实行跟踪闭环管理,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此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1月6日
编辑:段清清
初审:肖艳娟
审定:王慧
园训:仁爱共济立己达人
园风:童风雅颂明德惟馨
教风:正心笃志崇德弘毅
学风:习礼知书尚德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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