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宁都县果业局原副局长赖新生(副科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近日经宁都县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赖新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3.万元;在主管、经手中央财*支持现代农业项目资金和财*补助款发放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申报、审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60万元。
宁都县果业局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套取的项目资金、违规收取的运费和保管费中的元集体私分给个人,赖新生系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近日,经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新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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