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6月9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李炳*赴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地督导中央环保督察事项整改工作情况。市领导何福洲参加。
6月2日至6月8日,我市收到省*府督察室转来举报案件共七批65件,涉及12个县(市、区),其中瑞金市20件,赣县区16件,南康区7件,宁都县5件、信丰县5件、章贡区4件、兴国县3件、石城县2件,全南县、定南县、会昌县、龙南县各1件(其中有一个信访件涉及章贡区和南康区)按污染类别分为:大气污染投诉40件,水污染投诉35件,噪音污染投诉16件,土壤污染投诉3件,生态污染投诉3件,其他污染投诉8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市府办电﹝﹞11号),同时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县(市、区)*府下发督办函,责成相关县(市、区)立即进行核实处理,并要求相关市直(驻市)单位主要领导对涉及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案件,主动靠前,亲临现场,加强督办,积极推动案件整改落实到位,并正确引导舆情。各县(市、区)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要求,迅速核实举报的环境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主动公开查处情况。
目前第一批转来的4件(责任单位均为瑞金市)已办结,经查4个案件均为部分属实。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瑞金市采取了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行*处罚等措施,并对处理结果进行了公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赣州新闻联播》后全文播出。
今年以来,赣州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赣南绿水青山。
今年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的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立案监督14件19人,强化捕诉衔接,共批准逮捕39件48人,提起公诉53件89人。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责令13名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余亩,同比上升%。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赣州生态大市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检察工作,组织实施年生态检察“一院一品”计划,重新确定了林、水、地、赣江源、东江源5个重点领域,以点带面,统筹推进。4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两个月共立案监督12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5份,关停涉事企业8家,取缔非法采砂点5个,督促征缴水资源费余万元,在专业化建设中逐步提升工作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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