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宁都县广大居民: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人口信息要规范化管理,及时纠正一些不规范的户籍问题,并要求居民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整改完善,针对我县一些户籍信息不规范问题,必须进行整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18周岁以下做户主的人员户口进行清理,未成年人不得做户主。请18周岁以下做户主人员的父母(监护人)于7月20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手续(将18周岁以下做户主人员户口迁至其父母户下)。逾期不来清理的,我局将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户口空挂人员(如:挂靠在单位门牌的),请及时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三、重复户口人员,要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删除重复户口,一人只能有一个户口,不得有两个以上户口。
四、我县在年就实施了户口“一元化”改登,并要求年更换新的户口簿,还未进行户口簿更换的居民,请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并完善好个人的户籍信息,以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
特此公告!
宁都县公安局
年7月9日
来源|户*中队
编辑|*工监督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宁都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十)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宁都县红十字迅速开辟捐赠通道,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人士的爱心捐赠,演绎着小城大爱的精彩,传递着人道力量的温暖。现将1月26日发布捐赠公告以来县红十字会接受的款物捐赠情况公示如下:截止到3月2日下午5时,宁都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款共计元(其中,定向捐赠资金元、非定向捐赠资金元),物资市值元。(统计数据以到账到位款物为准)非定向捐赠资金已拨付.7医院用于采购疫情防控应急设备,结余元。上下滑动查看
非定向捐款明细表
上下滑动查看
定向捐款明细表
上下滑动查看
捐物明细表
上下滑动查看
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上下滑动查看
感谢信捐赠证书
宁都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按照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县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款
1.捐赠账户:宁都县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账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