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全县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其中,*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男),文员1名,消防宣传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五官端正,年龄在18-35周岁;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品德高尚,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初中(含)以上文化(应急救援队员);大专(含)以上文化(消防文员);大专(含)以上文化,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在省、市媒体有过投稿经验(消防宣传文员)。
5、身高男cm以上,女cm以上。
退役士兵、具有机动车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文员即日起至10月20日;*府专职消防队员即日起至10月30日。
2、报名地点:宁都县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报名地点业务受理大厅)。
3、联系人:-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文员不作要求)。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都县体育中心
项目:男性米跑、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计入总成绩。
2、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都县消防大队
面试内容:满分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文员增加办公软件应用能力和稿件撰写能力考核)。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文员总成绩只取面试成绩)。
(三)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由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确定。
3、参加人员:各岗位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
(四)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由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三、使用管理
(一)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府专职消防队员实施一个月的准*事化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保障
(一)*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月基本工资余元(包食宿,被装、“五险一金”等由大队另行购置),试用期2个月(含1个月集训时间)。
(二)伙食享受与现役士兵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府消防专职队员提供住宿。
(三)正式录用后,签订1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
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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