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年1月9日至11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生须从年12月31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符合健康体温标准(低于37.3℃),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策和要求。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简称《承诺书》)。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三)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准考证规定入场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在身份识别时应取下口罩配合检查。考生在面试室试讲环节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应佩戴口罩离开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1米及以上安全距离,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请及时就医,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需将填写好的《承诺书》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1米及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在考点滞留。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
填报单位: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填报时间:.6.26
序号
行*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处罚内容
行*处罚依据
行*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宁(消)行罚决字〔〕号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宁都县易美美容有限公司
宁都县易美美容有限公司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给予宁都县易美美容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七条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2
宁(消)行罚决字〔〕号
过失引起火灾
宁都恒昌竹业有限公司
宁都恒昌竹业有限公司过失引起火灾
给予宁都恒昌竹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彭秋林警告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场予警告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填报人:裘宗豪审核人:肖奇审批人:吴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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