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赣州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宁都查处一起挪用村民征地补偿款腐败案子,多名*府官员牵涉其中,涉及金额近多万元,持续贪腐时间长达5年。
年1月至年6月,梅江镇背村村委会挪用应发放的村民征地补偿款.92万元用于其他支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起事件查处后,*府做出如下处理:背村*支部书记曾小玲、村委会主任严际玉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别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力,宁都县纪委分别给予*生、陈新民*内警告、*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曾敬献进行诫勉谈话。
在此,小鲜不禁要问:
村委会官员为何可以明目张胆地挪用村民征地补偿款,而且贪腐时间长达5年?
这么长时间,为何现在才被查?
这些贪官只是受到警告处分?
惩罚这么轻,他们还未敬畏法律吗?
来源:赣州市纪委监察局
编辑:宁都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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