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府: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5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9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9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规定的工勤岗位结构比例(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占工勤岗位总数比例分别为5%、20%、40%)内,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工勤岗位职数范围内,按照以下条件申报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
(1)已转正定级且未参加岗位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可申报晋升初级工岗位等级。
(2)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岗位等级。
(3)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岗位等级。
(4)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高级工,可申报晋升技师岗位等级。
(5)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人及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7年的可直接申报晋升中级工岗位等级,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12年的可直接申报晋升高级工岗位等级。未达到年限要求的,应按规定从初级工开始逐级申报。
(6)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劳动模范称号的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此项*策不能累加和重复享受。
2.单位超出岗位结构比例或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工勤人员(含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以下条件申报晋升岗位等级:
(1)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岗位等级。
(2)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岗位等级。
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工勤人员,不得申报晋升岗位等级。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5月30日。
(三)晋升岗位等级范围
1.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所从事岗位相应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及等级(详见附件1)。各申报人员必须按照附件1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且与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一致或相关,不得擅自超越附件1规定的范围和等级申报;如果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工勤岗位证书内的工种名称在附件1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没有对应,应选择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出现岗位变动的,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原等级申报晋升新岗位等级。
二、职责分工
(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瑞金市除外)及以上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三、工作程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一)个人申报
个人填写《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晋升岗位等级申请。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重点核查其岗位等级证书原件(指原人事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证书或加盖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详情见附件7)。
(三)水平评价
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组织开展岗位等级水平评价。将评价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合格人员名单,并在《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附件2)签署意见。
(四)资格复审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府按照工勤岗位结构比例初审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详情见附件7)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附件2)上加盖“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专用章”。
(五)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府在年7月30日前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和参公单位在岗工勤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8),在年8月10日前报送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详情见附件7)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四、兑现待遇
根据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情况,由所在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聘任,并兑现工资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策性强、涉及面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