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宁都县公安局*陂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杨屋村陂下组有人载着一车烟花爆竹流动贩卖。接警后,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在*陂村排下组发现一辆装满烟花爆竹的面包车,车主正在向群众贩卖爆竹。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人传唤至*陂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谢某保,41岁,宁都钓峰人。案发当天上午,违法行为人谢某保驾驶面包车,装载余封烟花爆竹从钓峰乡出发,沿途叫卖,非法获利余元。
目前,谢某保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依法罚款元,追缴违法所得元。
在外跑运输
朋友要求帮忙带点烟花爆竹
这样做可以吗?
答案是:不行!
?1月27日下午3时许,长胜派出所民辅警在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停在国道旁卸货的货车上装有11箱烟花爆竹,随即将货车司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月27日,货车司机曾某在万载县装运饲料途中,为亲友购买了11箱烟花爆竹,并在无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运回长胜镇,卸货过程中被民警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曾某被依法处以行*罚款元,并对非法运输的11箱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赶紧提醒你家人
千万别再干这事了
宁都正在严查
小编了解到
从年起全县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划定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不得销售经营烟花爆竹↓↓↓
宁都县人民*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临近,为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成果,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进一步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县城中心城区全年禁燃,县城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河东邦士路为界(含泛华盛世小区东侧河岸以西),南至工业园青塘路,西至翠微大道,北至宁都四中后操场东西延长线,在任何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以上区域以外,以下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
(三)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易燃、易爆、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工厂、非煤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以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的地方。
违反本规定,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行*执法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继续燃放,并且阻碍行*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拘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其实随便一搜因爆竹、烟花炸伤事件每年都有发生火灾、炸伤每一幕都是血的教训此外,鞭炮噪音在分贝左右,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使敏感人群受到惊吓。举个例子,在春节期间鞭炮声此起彼伏,人们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会受到损害,使人急躁、易怒。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大量鞭炮碎屑,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为了我们的家园更美丽如果发现身边有违规燃放销售等现象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环保)
12(城管)
(公安)
来源:综合宁都公安
编辑:宁都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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