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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将通过新媒体平台陆续向
全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欢迎大家向宁都法院
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
并对他们的高消费、转移
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
进行举报
执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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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新保
性别:男
身份证号:******5X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东方丽都
案情介绍:自年10月30日起至今,被执行人因合同纠纷共有6个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申请执行的金额为.4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立案时间:年10月30日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赣执号、()赣执号、()赣执号、()赣执号、()赣执号等。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2被执行人:何贱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大马石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0.5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3被执行人:宋生保
性别:男
身份证号:******11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里马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4被执行人:温瑞林
性别:男
身份证号:******90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虎井村下留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5被执行人:谭福建
性别:男
身份证号:******16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围足村白窑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0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6被执行人:宋路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54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岩背村松山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8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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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执行人:何李清
性别:女
身份证号:361992******88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石街村人形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16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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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执行人:宋菊锋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1985******15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赖村村将*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1.4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9被执行人:*志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浮竹村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1.4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10被执行人:温冲前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1997******31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老嵊村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1.5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11被执行人:*盛赣
性别:男
身份证号:******35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老嵊杨村铁炉组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5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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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被执行人:宋金长
性别:男
身份证号:******58
住址:赣州市宁都县赖村镇圩镇
案情介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宁都法院审理后作出()赣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赣执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0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
特别注意
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不得有以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际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如有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
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如已符合上述情形,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名单库中移除(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移除)。
来源:宁都法院
整编:宁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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