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
年10月20日赣州市文广新旅局、赣州市财*局关于印发《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激活旅游市场奖励措施》的通知(赣市文广新旅字[]号)。
一、旅游市场奖励*策
(一)大型旅游团队奖励
1.旅游专列奖励
旅行社组织人及以上专列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每趟专列奖励8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每趟专列奖励10万元;人数人及以上,增加奖励2万元。共安排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2.航空旅游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30人及以上旅游团队通过赣州*金机场航班往返,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以上,每团奖励1万元。共安排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3.旅游大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人及以上大巴团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每团奖励2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每团奖励3万元;团队人数达人及以上增加奖励1万元。共安排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4.旅游自驾团奖励
市外旅行社或者自驾协会等团体组织15辆车、50人及以上自驾团队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奖励1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奖励2万元;团队车辆达30辆、人数达人及以上增加奖励1万元。共安排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5.OTA平台收客奖励
携程、同程、途牛、驴妈妈、美团、飞猪等OTA平台或相关网络平台,专题宣传赣州旅游资源及“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线路;上线销售赣州A级景区门票和“机票+酒店”、“酒店+景区”旅游产品;通过自营或合作旅行社线上销售赣州旅游线路产品,组织游客到赣州旅游。按照引入赣州的过夜团队游客人数,每人奖励元,每月兑现发放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励万元。共安排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以上5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二)地接旅行社奖励
6.赣州市旅行社自本*策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接待市外来赣州过夜团队游客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20元予以奖励。共安排万元奖金,如符合奖励条件游客人数超过5万人,则按人数比例发放。
(三)赣州旅游直通车奖励
7.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景区开通从市外重点客源地城市发往赣州的旅游直通车,每周至少定期1班,在车身开展赣州旅游形象宣传,组织游客乘坐旅游直通车到赣州旅游并住宿1晚及以上,安排优秀导游随团讲解和服务,每条直通车专线每季度奖励5万元。
8.旅行社开通从赣州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发车,前往“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赣州精品线路的旅游直通车,在车身开展赣州旅游形象宣传,每天收客发团,安排优秀导游(讲解员)随团讲解和服务,在相关县(市、区)住宿一晚并游览相关景区,每条直通车线路每季度奖励15万元。
9.旅行社开通从赣州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发车,往返各县(市、区)4A以上景点1-2日游的旅游直通车及中心城区1日游直通车,在车身开展赣州旅游形象宣传,每天收客发团,安排优秀导游(讲解员)随团讲解和服务,每条直通车线路每季度奖励10万元。
(以上奖励*策实施至赣深高铁开通后1年)
(四)“惠游赣州”激励*策
10.开展“赣州旅游,让你梦想成真”自由行奖励宣传推广活动。在“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精品旅游线路设置一定数量的打卡点,宣传邀请全国各地自由行游客报名参加活动,来赣州旅游时在指定点打卡,旅游结束后在指定平台发布游记或攻略,同时提出一个在1万元范围内希望实现的梦想并说明理由。组织方在每月参与活动游客中评选5名、抽取5名,共为10名游客发放梦想奖励金,帮助其实现梦想。连续开展10个月活动,每月10万元奖励金,共安排万元梦想奖励金,奖励金发放完毕后活动结束。
11.“赣州人游赣州”激励*策。开展“赣州旅游年卡”达人奖励活动,鼓励用户出游,在年12月31日前,使用赣州旅游年卡游遍了赣州市所有年卡合作景区(不含漂流景区)的用户,按完成时间顺序的前名,每人奖励0元。
二、实施赣州品质旅游保障计划
12.市、县两级设立“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市本级设立万元“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向游客推出“放心游赣州”服务承诺。为来赣州的游客第一时间处理相关投诉,侵犯游客权益需要进行赔付的*府先行赔付,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13.建立导游优质服务培养及激励机制。市本级重点扶持组建一家赣州专业导游服务公司,公司需在市本级纳税,且聘用15名以上全职导游(持导游证或《赣州市文化旅游讲解员证》)队伍,与导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优先服务市内地接团队和游客,提供一定天数的志愿讲解服务。当年按聘用全职导游(讲解员)人数、每人3万元标准补助中标的专业导游服务公司,最高一次性补助万元。
三、新媒体宣传赣州旅游奖励
14.开展“随手拍赣州赢万元现金”活动。一是社会机构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