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将通过新媒体平台陆续向
全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欢迎大家向宁都法院
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
并对他们的高消费、转移
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
进行举报
执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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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履行情况通报:曾新生、曾波林、郭兰生已履行义务或者达成和解协议,我院已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移除。
特别注意
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不得有以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如有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
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如已符合上述情形,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名单库中移除(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移除)。
温馨提示
尊敬的父老乡亲:
当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或者-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耐心接听,认真回答相关问题,期待您用普通话作出“十分满意”的评价。您的回答关乎宁都的对外形象,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我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励,建设美丽、幸福、和谐宁都,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支持!祝您和您的家人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编辑:曾国青
来源:李雷、官伟民
审核:赖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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