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甲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7项罪名依法向宁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自年以来,王某甲长期纠集王某乙、李某甲、赖某某、丁某某、李某乙(案发后,王某甲潜逃,于年11月投案自首,其余成员年4月均已判刑)等人在宁都县洛口镇采用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欺行霸市,在木材、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等行业、领域,实施强迫、恶意竞标,形成以王某甲为纠集者,王某乙、李某甲、赖某某、丁某某、李某乙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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