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某甲与符某乙同为石上镇人,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年5月份,符某甲得知符某乙因盗窃电动车被宁都县公安局民警抓获而羁押于宁都县看守所,因符某甲本人有多次犯罪前科,了解办案流程,知道批准逮捕前一共有37天的时间的侦查时间。符某甲觉得符某乙犯盗窃罪有可能被不批准逮捕,遂打算去找符某乙的家人,以自己有关系能将符某乙“捞出来”,但是需要“资金”打点关系,如果符某乙真的没有被批准逮捕,那就“两全其美”了。
二、欲壑难填,骗了一次又一次年6月初的一天,符某甲来到老家找到符某乙的母亲李某某,先是以符某乙被抓之前骗了别人的钱为由,让李某某拿了元给其,慌称会去帮忙还掉,其实被其用于自己日常开销。后便跟李某某说明来意,向李某某要元“打点费”,李某某从亲戚借来的元拿给符某乙。6月中旬的一天,符某甲以元不够,再次向李某某提出还需要元,李某某又东拼西凑元拿给符某甲。
年6月20日,符某甲将上述骗取的钱款挥霍完后,再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