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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年2月11日(工作日)午餐后,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安全监督管理一科负责人谢尽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金晓阳与他人邀约在赣州某公司“带彩”打麻将,直至下午17:30左右结束。谢尽荣、金晓阳身为*员干部,工作时间外出打麻将娱乐,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年5月25日,谢尽荣、金晓阳分别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宁都县通报一起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脱岗问题。
经查,清明假日期间,市防汛办对宁都县部分乡镇防汛值守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发现宁都县田头镇、青塘镇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并对抽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经宁都县县委、县*府研究决定,对田头镇、青塘镇抽查值班人员脱岗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当天值班带班的田头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文,青塘镇*委副书记宋兴华,青塘镇副镇长李竞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委、县*府作出深刻检讨;责成田头镇*委、青塘镇*委分别对当日负责接听电话的田头镇*府干部刘八生、廖道清和青塘镇*府干部赖艳阳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田头镇纪委对没有查到值班记录的曾进祥同志值班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并进行处理。
近日,上犹县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营前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罗格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年12月至年2月期间,时任营前中心卫生院院长罗格宇违规收受药品经销商曹某给予的茶叶和酒,并分三次收取药品回扣款合计18.7万元。年11月22日,上犹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格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年5月11日上犹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罗格宇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
大余通报4起作风不实典型问题近期,大余县纪委监委组织专项督查组对10个单位、26个行*村的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4起作风不实典型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
门难进问题。5月16日,大余公路分局在上班时间锁门办公,一楼门口无工作人员值守,大门设有密码器,需联系单位工作人员从内部解锁后才能进入办公场所,造成群众办事困难,影响群众对*和*府的信任。
扶贫作风不实问题。5月17日至19日,吉村镇沙村村第一书记叶伟(大余县气象局副局长)、池江镇杨柳村第一书记刘伟(大余县盐业公司联盟连锁高级经理)、青龙镇长里村第一书记袁任海(大余县电信分公司工作人员)等3人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为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作风,大余县纪委监委对叶伟、刘伟、袁任海等3人和大余公路分局、大余县气象局、大余县盐业公司、大余县电信分公司等4个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被通报的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责成大余公路分局抓好整改。
近期,定南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2起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定南县农粮局未及时更正补发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问题。经查,年3月,历市镇经管站工作人员未将收集的下庄村群众赖某等人需更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时上交到县农粮局进行更正,导致赖某等人土地无法流转。同时,调查发现年2月全县土地确权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农粮局协调组织不力,至今未把全县需更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发放,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年5月21日,定南县纪委责成天九镇*委对原历市镇经管站负责人吴昆(现任天九镇民*所负责人)予以警示谈话处理,责令分管领导历市镇人民*府副镇长曾世明向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全县土地确权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农粮局副局长李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县农粮局*组进行通报批评。
定南县城投公司干部袁晶、县国土局干部何德辉上班期间不在岗问题。在近期的作风明查暗访中发现,年5月15日上午9时,县城投公司工作人员袁晶不在岗;年5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20分,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何德辉不在岗。年5月20日,定南县纪委责成县城投公司、县国土局*组分别对袁晶、何德辉进行通报批评处理;责令县城投公司*支部和县国土局*组向县委作检查。
5月21日,瑞金市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全市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2名驻村工作队长无故脱岗等作风不实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
经查,市商务局驻九堡镇小陂村工作队长钟九云和海事处驻拔英乡红门村工作队长胡飞荣不在岗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为严肃工作纪律,瑞金市对钟九云、胡飞荣等两名同志及市商务局、海事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函告海事处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责令被通报干部作出深刻检查,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近日,于都县脱贫攻坚督查组采取固定时间段在精准脱贫APP中上传签到日志的方式,对全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3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帮扶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督查发现,梓山镇安和村队长兼第一书记王吉春(县*史办办公室主任)、小溪乡长源村第一书记华春金(县水利局人秘股副股长)、禾丰镇大龙村工作队员李春山(县邮*公司发投班组长)未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于都县对王吉春、华春金、李春山等3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对上述3人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龙南通报一起干部作风“慢”、“庸”的典型问题近日,龙南县通报了一起干部作风“慢”、“庸”的典型问题。
经查,年4月19日,深圳市坪荣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业务人员徐某受华立美(若华)科技公司委托,前往龙南县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龙南县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曾志斌对徐某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指出材料中龙南经开区建投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因不在项目建设工期内,不符合申报要求,并告知徐某让项目融资方龙南经开区建投公司重新出具银行资信证明,但未向徐某解释清楚原因,也未指导其具体如何操作。因情况不明且沟通不到位,龙南经开区建投公司未出具资金证明。之后,徐某向龙南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廖伟明反映情况,廖伟明未主动询问区建投公司未出具资金证明的原因,也未作出进一步指导或提出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客商办证不畅,直至安商服务单位多方沟通协调,才予办好,给全县良好的营商环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通报指出,廖伟明、曾志斌等人在办事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作风慵懒,不主动沟通和解决问题,只顾自己程序是否到位,不求部门间的协作,是典型的“慢”、“庸”问题,乃当前干部作风中“*瘤”,不仅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而且损害*和*府的形象,对廖伟明、曾志斌在区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基本案情
年1月8日,抚州市纪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对东乡区元旦、春节期间*风廉*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东乡经济开发区原*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春华于年12月20日报备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存在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随即与东乡区纪委*风*风监督室进行初核。
原来,担任东乡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的陈春华儿子结婚,一开始他只想按申报范围简简单单把婚礼办了。但一些前来送贺礼的亲戚劝他:“孩子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更何况你如今在领导岗位上,儿子结婚一定要隆重大气,这才符合自己的身份”“婚礼太寒酸了,别人会笑话的……”
经不住多番劝说,陈春华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我只是办个婚礼,上级部门不一定会来查,也查不清到底摆了几桌,邀请了哪些人。”陈春华重新拟定了邀请的宾客名单,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邀请人参加儿子的婚宴,名单中包括同学、同事以及服务对象等非亲属人员。
处理结果
经查实,陈春华在为儿子操办婚宴过程中,按照要求填报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承诺只摆23桌,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但在操办过程中,实际摆了44桌,超出向组织申报的操办范围;超范围违规宴请同事和管理服务对象34人,收受礼金共计元。
年2月,经东乡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免去陈春华东乡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陈春华*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并上缴区财*,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
近日,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环保局移交的10起环保整改任务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对12名责任人员和7个责任单位进行了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湘东区广寒寨乡集镇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年10月底,广寒寨乡污水处理管网建成后,未安排部署检验验收、未建立长效运行工作机制,截至年4月底,核查发现该乡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寒寨乡主任科员吴万*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湘东区东桥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年11月,东桥镇污水处理管网一期工程建成后,未安排部署检验验收、未建立长效运行工作机制,截至年4月底,核查发现该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转,造成了不良影响。东桥镇*委委员、司法所长刘水根作为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芦溪县南坑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滞后,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南坑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截至年4月底,核查发现该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收集率低于60%,影响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南坑镇*委委员、人武部长周亮作为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南坑镇*府被责成向芦溪县人民*府作出书面检查。
芦溪县新泉乡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滞后,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新泉乡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截至年4月底,核查发现该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只完成设计总量的40%左右,管网建设工作滞后,且污水处理设备未及时更换到位,影响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新泉乡副乡长陈占胜作为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新泉乡*府被责成向芦溪县人民*府作出书面检查。
上栗县福田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滞后问题。福田镇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过程中工作措施不当,未确保接入中材水泥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的正常处理;工作执行力不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推进缓慢,截至年4月底,生活污水处理站仍未建成,造成了不良影响。福田镇*委委员、武装部长彭略,工会主席李清勇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镇环保办主任漆冬明和现任镇环保办主任杨可,履职不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福田镇*委、*府被责成向上栗县县委、县*府做出书面检查。
莲花县神泉乡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神泉乡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导致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神泉乡原*委委员、组织委员彭金生作为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莲花县纪委监委对神泉乡*府进行通报批评。
莲花县六市乡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问题。六市乡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造成了不良影响。六市乡*委委员、常务副乡长王汉平作为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莲花县纪委监委对六市乡*府进行通报批评。
莲花县高洲乡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问题。高洲乡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管道建设和扩面缓慢,管网覆盖面小,收集量少,且建设后未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履行验收手续,造成了不良影响。高洲乡原*委委员、组织委员刘天良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莲花县纪委监委对高洲乡*府进行通报批评。
莲花县良坊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良坊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稳定,未及时维修,导致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良坊镇*委委员贺志平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莲花县纪委监委对良坊镇*府进行通报批评。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麻田办事处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麻田办事处未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集镇污水管网的建设,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处理站管理不到位,未能确保稳定运行。麻田办事处副主任缪斌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职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污水处理站管理员胡国辉履职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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