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县自然资源局收到宁都县人民法院共5件涉林权登记案件行*裁定书,裁定书裁定5件案件原告均与县自然资源局达成和解协,并主动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今年以来,该局共收到行*争议案件5件,成功化解5件,化解成功率%。
近年来,宁都县自然资源局以加强“诉源治理”为重点,坚持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思路,优化矛盾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化解土地房屋行*争议。
一是加强源头防范,夯实法治根基。
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土地房屋行*争议,以宁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名义印发《宁都县土地房屋征收“诉源治理”府院联系机制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确保土地房屋征收“诉源治理”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便利。
二是运用非诉手段,有效化解争议。
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对诉求人员本着“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无理的问题教育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的原则,实行“一案一策”,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有针对性地与诉求人进行沟通和调解,以真情实意、真抓实干赢得庭外和解。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
针对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易引发行*诉讼和行*复议的风险问题,该局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个岗位和环节的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逐一规范不同岗位工作流程。同时对照权责清单,严格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定原则,不办人情事,不开方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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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宁都县自然资源局邓志文
编辑:陈岗岗
编审:朱亮
审核:魏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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