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我市出台的《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中断缴费问题,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的目标。4月26日,由宁都县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出席此次联席会的单位有县财*局、民*局、扶贫办、就业局、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农商银行、邮*银行,共计11个单位。
会议对《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助保贷款新老*策进行对比讲解,明确了助保贷款的实施的范围、财*贴息对象、贷款期限和额度、申报办理流程以及放款和还款方式。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从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出发,切实为参保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要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核时间,为助保贷款对象提供便利化服务,特别要求经办银行不得另行附加条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动助保贷款*策落地见效。(宁都县社保局)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