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都县特殊儿童康复中心拟招聘康复师1-2名、幼师(含特教老师)1-5名、保育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为人和善,富有爱心,充满正能量;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服从安排及管理。
(二)岗位条件。相关岗位同时还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康复师条件。年龄38周岁以内,有康复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康复治疗相关资格证者优先,具备相关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较高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幼师(含特教教师)条件。年龄38周岁以内,有特殊教育、幼师、学前教育,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教师资格证者。
3.保育员条件。年龄45周岁内,女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吃苦耐劳、热心细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时刻处处能对孩子充满关爱。
二、福利待遇
康教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保育员工资每月元,享受寒暑假全薪、工会福利,提供中餐,不提供住宿。试用期满2个月,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者,给予办理五险,享受系统培训和各种团队建设活动等。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请有意者于年7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及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的扫描件等材料打包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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