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多数车主的酒驾行为,但仍有为数不少的车主抱着“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而每次大范围的突击检查均有“酒驾”司机被抓。交警提醒,酒后驾车不仅可能面临坐牢,还可能因造成严重后果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对酒驾心存侥幸的驾车者务必警钟长鸣。
近期酒驾相关案例
男子撞伤人找人顶包,真相原来是这样
年5月18日,宁都县公安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报警称:宁都县登峰大道天德茗扬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车辆受损。
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到事发地点,只见现场空无一人,通过询问得知:伤医院,医院了解情况,此时,一名女子自称是小车驾驶员并积极配合接受调查,可是,经民警调阅事故发生路段视频监控发现,驾驶员实为一名男性,经询问,该女子的丈夫何某才是肇事司机,民警随即拨打何某电话将其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原来,年4月5日晚,何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宝塔路登封商城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酒驾,经赣州司法中心鉴定,结果为92.1mg/ml。年4月7日,公安机关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事故发生时,何某尚在取保候审期间,且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为逃避惩罚,遂让其妻顶包。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何某无证驾驶机动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拘留15日的处罚,其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男子被打伤还要领罚,竟是酒驾惹的祸
年6月21日晚,胡某荣因听说家人钟某明在四平手机店门口与人发生争执,于是驾驶无牌普通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前往了解情况,到达事发地点,胡某荣见对方无法沟通,便想带着钟某明驾车离开,被对方阻拦,导致三人倒地,双方扭打受伤,之后便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方向执勤民警举报胡某荣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医院抽血检验,经鉴定,胡某荣血液酒精含量为.4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胡某荣,男,持有A1A2驾驶证,当天晚上在家晚饭期间喝了酒,本想着去劝架,没想到不仅造成了自己肋骨断裂,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严重后果。
藏族小伙以酒驾的方式在宁都“露脸”
年7月5日,拉毛某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车,途经宁都县迎宾大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发现拉毛某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医院进行抽血,经赣州司法中心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1mg/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拉毛某某,男,藏族人,在宁都火车站工作,当晚和两个工友在工地上一起吃完饭,期间喝了白酒后,驾驶二轮车去县城买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有这许多感慨呢?
酒驾惹祸,温习驾规莫侥幸
一、酒驾: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驾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驾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宁都交警
编辑:宁都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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