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直选调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更好的吸纳优秀人才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年从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二、选调对象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报考对象必须是本县内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且服务期满三年以上的教师(服务期时间计算到年9月,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可计算时间);4.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以上;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6.年龄在30周岁(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三、选调方式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各为分,总成绩为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选调程序(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宁都县人民*府网(网址